萬事通說
隱瞞疫情行蹤被捕,夫妻雙方申請暫時回國。新加坡法院:駁回提議~
一周前,萬事通曾報道過一篇文章:中國武漢夫妻在疫情前期謊報行蹤入境新加坡,並完全忽視居家隔離,全島到處跑,最終被發現並被捕。此案被法院定于明年1月審判,但沒想到夫妻倆向法院提出請求,願交高額保釋金,請法官先放他們回國一趟!
當時文章引起了網友們的熱烈回應,許多人認爲他們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也有人認爲想回家看看父母和子女也是沒錯的。到底該不該回?能不能回?昨天(19日),新加坡法院對此請求給出了回複……
本案中的這對中國夫婦來自武漢,男子是胡俊今年38歲(新加坡居留證件不明),女子是石莎今年36歲(旅居新加坡)。
胡俊是新加坡第16個新冠確診病例,他在1月22日抵新,23日出現症狀,31日確診,最後在2月19日康複出院;妻子石莎因曾與胡俊有過密切接觸,2月1日接到隔離令。
不久,兩人各被指控曾提供假信息,將分別面對一項和四項觸犯傳染病法令的罪名。
其中,兩人隱瞞了丈夫胡俊從1月22日至29日的六次行蹤,包括于1月22日到過史蒂芬路的Long Beach Seafood和濱海大道的Marina One Residences;24日到過中國大使館、烏節路的義安城和密駝路的Intercontinental Singapore Hotel,以及28日到過南森路的Studio M Hotel。
妻子石莎將面臨四項控狀,其中一項指她向衛生官員隱瞞丈夫的行蹤和活動,妨礙疫情追蹤工作;另三項控狀包括指她謊稱于1月29日,曾在公寓附近攔下一輛藍色的德士,載送她和丈夫到新加坡中央醫院。還她謊報自己未曾入住一家酒店。
不得不說這夫妻倆還真是挺能折騰,謊報入境前行蹤也就算了。你倒是老老實實待在家裏呀!明知道自己身體不適,有可能傳染給別人,還這樣到處跑,真還真是有點過分~
據說兩夫妻中,丈夫是年薪百萬的財務顧問,負責數百萬人民幣的投資項目,還是中國的名人(通心粉們,你們聽說過嗎?)。
根據律師表述,丈夫胡俊在中國管理上千萬人民幣的投資,若再不回去中國就有可能失去工作。再加上從今年年初開始,夫妻倆和自己年幼的孩子已經分離近一年時間,因此10月9日他們向法官提出暫時回國的申請。直到明年1月21日審判前(案件將在明年1月25日到28日續審),再回新加坡接受審判。
之前,兩人就各自以1萬新元(共計10萬人民幣)保釋在”牢獄“之外,代表律師提出,讓兩人再交3萬新元保釋金(共計40萬人民幣),讓法官相信他們並批准兩人的出國申請。
兩人都是因爲隱瞞事實而面臨判罪的人,哪裏還有信譽可言?沒有信譽,又怎麽會有人相信和應允他們回中國呢?
上次發文後,不少網友留下了評論。大多數人都是反對夫妻倆回國的~
有的人表示,特意去度娘上找過了,並沒有什麽相關資料,這倆人中國根本算不上什麽名人。關于這一點,也有不少網友應聲證實了。
更有不少人表示,這兩個人太不負責任了!明知道自己不舒服,被感染了,還敢到處亂跑禍害別人。
更有不少網友認爲,這兩人如果放回了中國,是不可能再返回新加坡接受懲罰的!
昨天,新加坡法院決定,駁回夫妻兩人回國請求。主要原因是二人很清楚,如果被定罪將面臨至少六個月的監禁。夫妻雙方都是外國人,在新加坡也並沒有工作,房子是租住的,在新加坡本地也沒有任何親戚。就算最後不回新加坡對二人也只是損失了一個保證金而已。
而且,兩人也未必非要返回中國,即便回到中國,也有可能潛逃到其他國家。另外,這起案件中,夫妻二人的擔保人還聲稱”夫妻二人在中國很有名,而這起案件也在中國和新加坡都鬧到人盡皆知了,因此很難逃跑“。但事實上,因爲“出名”兩人潛逃到其他國家的風險更高。
即便保金提高,但並不能確保他們會回來受審。如果他們真的逃跑,要找到兩人十分困難。另外,就算找到了,新中兩國之間並沒有引渡條約,因此要強迫他們回來也十分不易。
有鑒于此,法院認爲兩人潛逃風險高,不應准他們返回中國。
說句老實話,這兩人的行爲也實在太惹人生氣了!不然也不會導致網友們幾乎一邊倒的批評評論。通心粉們,你們覺得法院駁回二人申請的做法合理嗎?
加個“星標”,不錯過新加坡萬事通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