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1日,新加坡食品局發布消息,Yong Yew Hin(Yong Thor Sat貿易公司的獨資經營者)因非法進口肉類産品,被罰款25000美元。
2019年10月30日,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在Pasir Panjang掃描站對來自中國的一個40英尺集裝箱的掃描圖像中檢測到異常,隨後在Upper Aljunied link倉庫中對這批貨物進行了進一步檢查,並發現了101箱非法進口的肉類産品。此案已轉交給新加坡食品局(SFA)進行後續調查。SFA調查發現了2噸以上的肉類貨物,包括腌制的豬肉火腿、鴨胗、臘雞、臘鴨和各種罐裝香腸。目前非法貨物已被沒收。
新加坡食品局表示,非法進口肉類或來源不明的食品會造成食品安全風險,所有進口新加坡的食品都須符合食品局的要求及食品安全標准。只有持有執照的進口商才可以進口食品,且每批貨物都須申報並附上有效的進口准證。此外,肉類及其制品只能從SFA認可的海外來源進口,以確保食品安全。
非法進口未經批准來源的肉類産品,可被判罰款5萬美元,或兩年監禁。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最高10萬美元,或最長三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