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0月28日電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報道,從2021年1月1日起,所有入境新加坡的外國人須自行承擔在指定設施履行居家通知的住宿費用。如果在抵達14天內出現新冠症狀,也須自行支付住院的醫療費用,但新加坡本地公民和永久居民可獲政府津貼,以及動用終身健保或私人保險來支付醫藥費。
新加坡衛生部2020年10月27日發文告指出,考慮到過去一年離開新加坡的本地公民和永久居民絕大多數都已返回新加坡,而且新冠疫情暴發後,自我隔離已經是全球廣泛接受的國際旅遊條件,由此作出如上決定。
另外,自2020年11月4日起,從愛沙尼亞、斐濟、芬蘭、挪威、日本、韓國、泰國、斯裏蘭卡和土耳其入境新加坡的人,可選擇在自己的住所履行14天居家通知。
不過,他們在入境前的14天內只能到訪上述國家;入境後則必須獨自居住,或跟有相同旅遊史和居家通知期限的家屬同住。
有意在自己住所履行居家通知者,可從11月2日起開始申請。本地公民和永久居民則必須在入境前,通過安全出行辦事處網站提呈申請,並在入境新加坡時出示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