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過去三年的集體出售住宅項目中,約有三成屋齡少于30年。
國家發展部長黃循財昨日(2月6日)在國會答複李美花(義順集選區)有關集體出售活動是否浪費資源的提問時,透露上述信息。
他說,過去三年,集體出售住宅項目共計40個,其中13個屋齡少于30年,而多數項目都超過20年,並且只設有少過20個單位。
按單位數量來看,集體出售住宅單位約有4000個,其中約260個屬于少于30年的住宅,占總數僅6%。
黃循財說,較新的建築須獲得更多屋主同意,才可集體出售。根據分層地契法令,少于10年的建築須獲得九成屋主同意才可集體出售,較舊的建築則須有八成。
“集體出售框架的主要目的,是讓屋主選擇是否要讓項目重新發展。重新發展能爲該地點注入活力,同時優化住宅項目的用地。”
至于集體出售熱潮是否值得當局關注,黃循財說,即使獲得足夠屋主同意,當局仍有其他措施確保集體出售活動不會隨意通過。
例如,市區重建局會要求發展商提交規劃提案,審查重新發展計劃是否符合當局對于建築高度和單位數量的要求,是否有足夠停車位,是否會影響交通等。
黃循財說:“有了這些框架和保障措施,如果市場認爲集體出售在經濟上是可行的,並獲得足夠屋主同意,我們仍會允許集體出售項目通過。”
《聯合早報》報道,今年已有三個項目集體售出,即偉詩園(Park West)、卡斯米景(Kismis View)和威瑟園(Wilshire),總交易額達10億元。
這三個項目屋齡都超過30年。卡斯米景和威瑟園都于1984年建成,偉詩園則于1985年建成。
今年首個月,已有至少12個私宅和綜合發展項目集體求售,包括屋齡34年的好運花園和屋齡24年的高文公寓(Kovan Apartments)。
分析師預計這股熱潮將持續約半年,但會隨著發展商的土地庫存逐漸充足而降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