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志發 報道
盛港芬維爾路一座組屋數十個單位,大門被人張貼字條,聲稱“自來水被汙染”,以及“有不明氣體”,公用事業局報警後,警方七小時內破案,當場逮到一名涉案女子。
這起事件昨天下午4時左右,發生在位于盛港芬維爾路的第406B座組,該座組屋共21層樓高,每層樓有六個單位。
字條以中英兩種語言書寫,上面寫著:“水有汙染物,請用廣(礦)泉水煮飯以及飲用,請將水槽蓋蓋好,以免有毒氣體進入屋內”。
至少66戶收到字條
《聯合早報》記者接到通知後,到現場了解情況。記者逐樓與居民確認,至少有11層樓的居民收到紙條。以此類推,估計或有66戶人家收到字條。
記者抵達時,現場三名警員正在一層層收回張貼的字條。據觀察,警方手中握有至少20張半張A4紙張大小的字條。
住在10樓的居民蔡海燕(55歲,補習老師)下午4時回家時發現字條,立刻把熬了一小時的湯倒掉。她說:“我們家裏是用飲水器的,我馬上吩咐丈夫再買五加侖(約18公升)的水,還有6公升的礦泉水,以防我們的水源真的受到汙染。”
住在三樓的居民迦尼錫(49歲,工程師)表示,下午回家時看到三樓每個單位門外貼著字條。他說:“我發現字條中文的部分是手寫的,而且上面也沒有當局的標簽,所以相信是別人惡作劇,當場就把字條給丟了。”
住在20樓的鍾澤成(80歲,退休)告訴記者,下午5時許回到家時,便看到鐵門上留有字條。他說:“我嚇得不敢喝水,以爲是當局留下的字條。”
鍾澤成說,警方晚上7時許上門收字條時向他解釋,這或許是一起惡作劇,讓他放心喝水。
一名不願具名的男居民告訴記者,事發當天下午他曾看到一名女子行迹可疑出現在17樓,之後他就在門外發現字條。
受訪居民也表示,公用事業局的工作人員昨天傍晚到場檢測組屋的水槽後,他們才放心飲用自來水。
公用事業局昨天發表文告說,該局已經報警。他們也派人上門采集並化驗樣本,證實水質處于正常水平,可以安全飲用,公衆不必驚慌。
據記者現場觀察,警方昨晚約11時,將一名女子押上警車。警方受詢時證實,一名40歲女子在精神健康法令下被捕,案件列爲蓄意制造恐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