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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大概怎麽也不會想到,自己故居是拆是留的問題在他百年之後,會引起這麽大的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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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大概怎麽也不會想到,因爲自己的故居是去是留的問題,會給自己的長子,新加坡現任總理李顯龍帶來這麽大的麻煩!
2017年,李顯龍總理的弟弟妹妹李顯揚和李玮玲因爲故居的去留問題發表了整整6頁的PDF聲明稿,不顧兄弟姐妹的感情和顔面,公開怒怼李顯龍總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去年,李顯龍總理又因爲時政網站“網絡公民”發表的一篇文章中,提到他就李光耀故居的去留問題誤導新加坡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也就是他父親一事,向“網絡公民”主編正式起訴!
究竟“網絡公民”的文章中如何誹謗了李顯龍總理,讓他不惜打官司也要自證清白?
如今,李顯龍總理起訴“網絡公民”主編誹謗案開審,訴辯雙方各執一詞,事情的原委曲直究竟是怎樣的呢?
“網絡公民”發文
指李顯龍總理誤導李光耀
2019年8月15日,時政網站“網絡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發表文章《總理夫人何晶奇怪地分享了一篇與家人斷絕關系的文章》。
文中寫了李總理的妹妹李玮玲醫生之前對李顯龍總理提出的幾項指控,說是李顯龍總理誤導他的父親,讓他以爲政府已將李家故居列爲古迹。
文章發表後,李顯龍總理新聞秘書發信,要求“網絡公民”主編許淵臣撤下文章,並爲文章中這些虛假指控道歉,萬萬沒想到,遭到了許淵臣的拒絕。
許淵臣表示,“網絡公民”文章內容只是重複李顯龍家人的話而已,所以不撤下。
于是,李顯龍總理正式起訴了“網絡公民”的主編許淵臣。指出文章中有關言辭具有誹謗性,嚴重損害了李顯龍總理的品格和聲譽。
李顯龍總理:
我從未誤導父親保留故居!
昨天(2020年11月30日),“網絡公民”主編許淵臣被指誹謗李顯龍總理案件開審。
李顯龍總理方開庭陳詞中,講述了李光耀當年接受保留歐思禮路38號故居的真相,來反駁“網絡公民”文章中的不實內容。
陳詞中揭露,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從要拆除到接受保留歐思禮路房子的過程,李顯龍總理沒有誤導父親。李顯龍總理甚至曾經建議,爲避免日後面對故居被政府征收的壓力,可在李光耀在世時就拆掉房子。
另外,李顯龍總理是在李光耀逝世後才從最後的遺囑得知,父親生前已決定刪除原本的拆除故居條款。
根據李顯龍方提出的證據,2011年3月,李光耀與新加坡報業控股的報章總編輯們見面,提到了他過世後如何處理自己的房子一事,征求總編輯的意見。
當時,大家一致認爲房子應該被保留,李光耀先生也被觸動。之後告訴家人,他打算讓孩子決定是否保留房子,如果讓他決定,他會比較傾向拆除。
2011年3月開始,李光耀與家人討論應如何處理房子。
2011年4月到7月期間,李顯龍總理在發給家人的電郵中幾次提到拆除房子。
甚至他在一封電郵中向自己的弟弟妹妹建議,可以在父親逝世後拆除故居、重新規劃,但所得收益應捐作慈善。李顯龍總理也建議把房子歸到李顯揚名下,由自己的弟弟負責售屋事宜。若弟弟不願捐出款項,李顯龍總理願意補貼他出售房子的全額房款。
並且,在2011年7月19日,李顯龍總理發給父親與弟弟妹妹的電郵中,李顯龍已說明政府沒有指定保留房子。
所以說,“網絡公民”文章稱李顯龍總理誤導李光耀的指控是沒有根據的。李顯龍總理甚至向家人建議,在父親仍在世時就拆除房子,免得日後面對房子被政府征收的壓力。但妹妹李玮玲不同意這麽做,擔心會對李光耀造成不便。
2011年7月21日,李光耀與當時的內閣見面,內閣一致反對在他過世後拆除房子。
李光耀事後咨詢李顯龍總理意見時,李顯龍表示他難以推翻部長和大家的意見,因此須同意保留房子。兩天後2011年7月23日,李光耀發電郵通知李顯龍總理,不會將他列爲遺産執行人。李光耀解釋,這是因爲他已接受政府可能會保留房子,所以不希望爲難總理。
另外,這封電子郵件中,李光耀提到房子價值2000萬新元,而李玮玲和李顯揚曾告訴李光耀,若沒有收到賠償,他們不會交出房子。
李顯龍方表示,李光耀最終決定把房子遺贈給李顯龍總理,是因爲他明白李家不能被視爲在政府征收房子的過程中獲利,而“網絡公民”的文章中竟說李光耀是因爲受誤導才把房子遺贈給總理,這完全和事實不符!
2012年10月1日,李光耀指示私人律師從遺囑中拿掉拆除故居的那條。
李顯龍總理表示自己是在父親過世後才看到遺囑中父親已經刪除了拆除故居的條款。
李光耀一家人在故居的舊照
李顯龍總理:
沒看到總理夫人的貼文
相信看到這裏,大家也看明白了,雖然李顯龍總理起訴的是“網絡公民”主編許淵臣,但是事情的本質,還是李顯龍總理和其弟弟妹妹對于李光耀故居是去是留問題意見不合。
而這件事情的導火索就是2019年8月14日,總理夫人何晶在Facebook上分享一篇與“有害家人”斷絕關系的文章,“網絡公民”8月15日就發文,揣測何晶分享文章的用意是爲了影射李顯龍總理和弟弟妹妹之間的矛盾和糾紛。
辯方律師詢問李顯龍,是否看到夫人的這篇文章。李總理表示自己沒有看妻子發表的貼文。他說,他最先看到的是“網絡公民”的文章。
辯方律師質疑,既然總理每天都會使用Facebook,那就沒理由沒看到自己妻子的貼文。對此,李總理說:“我妻子在分享該文時沒有另外說什麽。她常閱讀和分享許多文章,我對她有信心,相信她的判斷……她興趣廣泛,經常在Facebook上分享許多東西。”
李顯龍總理不起訴弟妹,
卻欺負“記者”?
對于李顯龍總理控訴的“網絡公民”的文章中內容嚴重損害總理聲譽的問題。辯方稱網站的主編許淵臣並無惡意,還反咬一口,說李顯龍總理用自己的身份來“恐嚇”許淵臣,是故意欺負媒體工作者。
辯方律師說,這篇文章無損李顯龍的名譽,他也沒有出示證據證明文章對他造成了怎樣的損失。
辯方律師認爲,李顯龍總理是避開弟妹,轉而攻擊記者。但是他認爲李顯龍總理以這樣的策略無法真正地維護自身立場。總理采取的策略只會讓新加坡人覺得總理又一次試圖欺負一名評論者,來阻止人們再談論這件事。
律師在盤問李總理時說,總理的弟妹對他做出諸多指控,他卻沒起訴他們,許淵臣或許因此覺得可以引述他們說的話。辯方反問總理,難道媒體都不能報道弟妹對他的指控嗎?
對此,李顯龍總理答複,他在國會上已解釋,處理弟妹的指控時采取不一樣的方式,但不代表所有人都能借他們的話進一步誹謗他。只要不抵觸誹謗法律,媒體可以報道任何事,記者都有經驗且專業,懂得核查事實。
對于律師提問爲什麽過去的誹謗事件,李顯龍總理都是直接通過律師發出索償信,這次卻選擇以總理公署的名義那麽做?難道不是要利用身份威嚇許淵臣。
但李顯龍總理並不同意律師的解讀。他說,這次沒有通過律師而格外容忍……因爲他希望避免引起另外一次的大爆發,不想複述和重提2017年,那些令新加坡不開心的事情。他原來也是希望許淵臣會考慮到國家的利益,道歉了事,但他沒那麽做……
都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2017年6月,李總理的妹妹李玮玲醫生和弟弟李顯揚首次發表聯合聲明,聲明中表達了他們對李顯龍總理的不滿,新加坡“第一家族”的爭端從此暴露在大家面前……
如今三年多過去了,總理和弟弟妹妹的關系還未得到緩和……新加坡“第一家族”的恩怨情仇,真是不知道何時能落幕?關于這次的案件,你們覺得李顯龍總理能勝訴嗎?快戳“留言”發表你們的高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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