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行動及研究協會與殘疾人協會聯合提出14項建議,呼籲政府關注各類雇傭歧視,爲員工提供更好的保障,並設立獨立機構調查所有雇傭糾紛。
葉偉強 報道
兩個團體呼籲政府全面擴大雇傭法令範圍,爲包括外籍幫傭在內的所有本地雇員提供保障,並設立獨立的雇傭糾紛調查機構。
它們也建議讓所有雇員都有權申請帶薪的照顧家庭事假和照顧年長父母事假,也能要求有靈活工作的安排,以便照顧家中老小或殘疾的家人。
人力部上月起針對雇傭法令的檢討邀請公衆提供意見。婦女行動及研究協會(AWARE)與殘疾人協會(Disabled People’s Association)昨天聯合發文告提出14項建議,呼籲政府關注各類雇傭歧視,爲員工提供更好的保障。公衆咨詢活動今天結束。
兩個協會希望政府在雇傭法令條文中,清楚列明何謂“不公平解雇”,並設立一個獨立機構調查所有雇傭糾紛,包括不公平解雇的申訴個案,因爲勞資政公平與良好雇傭聯盟(TAFEP)只處理工資糾紛。
AWARE執行董事林淑美說:“我們知道有母親拿鍾點假(time off)照顧生病的孩子後被開除;有孕婦的職場工作評估有欠公平,或被不公平地解雇等。目前,雇主沒有任何法律責任去避免這類歧視行爲,而雇傭法令也似乎沒有給雇員任何管道,可以在因爲歧視而被解雇後能解決這方面的糾紛。”兩團體也呼籲政府,禁止雇主因爲性別、種族、宗教、先天或後天殘疾、年齡、婚姻狀況、性取向,以及看護家庭責任等各種因素,歧視任何雇員。
另一項建議則是要求雇主評估是否因性別或其他因素,而使不同群體的雇員有不一樣的工資。文告引述《海峽時報》去年一則報道指,男女雇員之間的工資差距過去10年來並未顯著拉近,截至去年的差距仍處于18%,就連在傳統上與女性挂鈎的行業裏,男女雇員的工資差距也很明顯,例如從事醫療保健和社會服務領域工作的男性,工資普遍比女性高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