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通說
過馬路玩手機出了車禍,卻索賠774萬新元!
如果說現代人最離不開的物品是什麽,相信大部分人都會說是手機,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我們的生活越來越便利。但同時,一大批“低頭族”“手機依賴症患者”出現……
手機在帶給我們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很多問題。我們身邊不乏那種24小時手機不離手的人,吃飯玩手機、走路玩手機!最誇張的是過馬路也要玩手機……
新加坡女過馬路玩手機出車禍
44歲的丘女士,在醫護研究所顧問公司工作,2015年,當時39歲的她,一邊玩手機一邊過馬路,沒注意到馬路上飛馳的汽車,被一位陳姓司機駕駛的車輛撞倒了。
發生車禍後,丘女士左枕骨骨折、腦出血、還有言語和記憶障礙,還失去了嗅覺!因爲車禍出現這樣嚴重的後果,丘女士向陳先生索賠774萬新元。
但是陳先生表示,車禍發生的時候,行人紅綠燈壞了,並且丘女士還在過馬路的時候玩手機,所以他只願意承擔60%的責任。後來雙方對傷勢和病痛賠償、醫藥費、交通費等大約153050新元的賠償達成一致。
但是對未來收入損失、未來醫藥費、未來交通費等5項賠償數額存在爭議。丘女士對這5項的索賠額約爲760萬新元。
最後獲賠34萬新元
自己過馬路玩手機出了嚴重車禍,不想承擔責任,還要索賠700多萬新元,丘女士真的能如願以償麽?
法官指出,丘女士在2015年出了車禍之後,時隔兩年多,2018年一月,她騎電動車時,又一次自己跌倒了,她還沒戴頭盔。這次的意外丘女士隱瞞了……第二次車禍後,丘女士還中風了,但是中風原因是不是跟2015年車禍有關無法判定!
而且法官還指出,丘女士想索賠700多萬裏包括440多萬的未來收入損失。但是丘女士遇到車禍的時月薪是1萬6740新元,遇到車禍的第二年薪水上漲到1萬7242新元,而且接下來的兩年,她的薪水還上漲了兩次,說明在車禍後她的工作表現優異,車禍並沒有給她帶來收入損失,不過在賺錢能力方面的損失,法官判陳先生賠償她15萬新元。
最終,丘女士獲得了345950新元的賠償。但車禍已經過去接近5年,丘女士的還有輕微的腦脊液積聚,還有適應障礙症、情緒低落、思考能力比之前低等後遺症……
留給丘女士這一身的後遺症和30多萬新元的賠償的車禍明明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時光可以倒流,相信丘女士一定不會在過馬路的時候玩手機……
最後萬事通要提醒大家,手機誠好玩,生命價更高!無論是開車還是過馬路,萬萬不能當低頭族!要對她人和自己的生命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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