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傾向于通過其他集資方式來支付基礎設施建設的龐大開支,因爲這不公平。這些基礎設施會讓後代人長期受益。所以,我們有必要讓未來世代也承擔部分開支擔子。——財政部長王瑞傑
政府發債爲國家基礎設施融資,除了能分攤項目成本,也是對當代國人更公平的做法。
財政部長王瑞傑昨晚上亞洲新聞台“預算案面面觀“節目時說,基礎設施項目能爲後代國人帶來長遠好處,因此這些項目的經濟負擔不應只是由當代人買單,應該由幾代國人共同承擔。
他說,他不傾向于通過其他集資方式來支付基礎設施建設的龐大開支。
“因爲這是不公平的做法。不公平是因爲這些基礎設施會讓後代人長期受益。所以,我們有必要讓未來世代也承擔部分開支擔子。”
王瑞傑周一發表財政預算案聲明時宣布,政府將通過“儲蓄和借貸”(save and borrow)雙管齊下,滿足主要基礎設施建設需求。這包括探討允許建設基礎設施的法定機構和政府旗下公司進行借貸,並考慮爲關鍵國家基礎設施的長期借貸提供擔保。
他周二接受《海峽時報》專訪中也說,我國主要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和需求之龐大,是50多年來從沒見過的。
新加坡早年在發展初期,向不同來源借貸,包括多邊發展銀行如世界銀行、亞洲發展銀行等,資助一些主要的長期基礎設施發展。
“不過,當我們的經濟取得增長且稅收穩健時,我們在60年代中期,已停止借貸資助主要基礎設施項目。如今,我們又回到對基礎設施建設需求激增的另一輪高峰。”
這些大型基礎設施發展項目包括樟宜機場第五搭客大廈、新隆高鐵和地鐵跨島線(Cross Island Line)。他說,一些法定機構已經通過借貸資助它們的項目,但隨著政府增加基建開支,當局在探討擴大這個規模。政府在考慮動用儲備金擔保這類借貸,但這須獲得總統和總統顧問理事會的批准。
不用NIRC支付基建開支 因須爲後代留足夠儲備金
談到政府爲何必須不能直接利用淨投資回報貢獻(NIRC)支付基礎設施建設等開支時,王瑞傑解釋,淨投資回報貢獻攸關國家儲備金,是新加坡的後盾。因此,政府有責任謹慎管理淨投資回報貢獻,爲後代留下足夠的儲備金。
他強調,NIRC框架下的機構,包括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和淡馬錫控股,都有董事會進行嚴格監管,以確保投資組合的投資表現和風險管控都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