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 賭 毒”在我國是明令禁止並嚴厲打擊的違法犯罪行爲。只要涉及其中一項,最高都可能面臨死刑的“懲罰”,中國的法律不僅能約束中國公民的一些行爲,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實施違法犯罪行爲,同樣也會遭到法律的嚴懲和制裁。
我們知道,從事違法行爲的背後大多都與經濟利益有關,正因爲如此,很多人才選擇铤而走險。而外國人在高額利益的趨勢下,從境外販賣毒品到國內的行爲也不少見。爲此,中國海關嚴防死守,杜絕一切可能的“漏洞”産生。我們了解到,35歲的阿斯林達和另一名44歲的新加坡人尤斯裏·本·穆赫德·尤索夫,在今年7月份的時候,因觸犯刑法中“販賣毒品”的罪名被判處死刑。
尤裏斯的死刑被判決緩刑兩年後執行,之後還有可能會被降爲無期徒刑等。另一名阿斯林達雖然不是主犯,但是也將有可能面臨死刑。而他的家人正試圖通過中國外交和中國的法律制度將他從“監獄”出撈出來。但是我們知道,在中國,販毒已經是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爲,如果販毒的數量達到一定程度,會被立即執行死刑。這家人,還想著鑽中國法律的空子?要知道,在中國會被無罪釋放是絕對不可能的。
據報道,阿斯琳達和尤斯裏,在深圳通關時被海關攔截。而隨後經過搜查,在他們的行李箱中發現了“髒物”。兩人一直聲稱是做女士箱包海外代購的生意,而在他們攜帶的手提包中卻發現了“暗藏的機關”。28個女性手提包裏縫有超過11公斤(24磅)的甲基苯丙胺。要知道,在我國法律中,個人攜帶 制造、販賣、運輸海洛因2500克以上的,就會判處死刑,而這兩人的數量,足以被判處死刑多回了。
目前,尤裏斯的家人一直在試圖尋找幫助,但是,截至目前,新加坡外交部並沒有對此案做過多的置評。案件也已經移交至廣東最高法院,如果法院堅持原判,她的死刑可以在最近幾周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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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觀察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