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庭上申請撤銷周英漢的保釋,同時也申請傳召周英漢的擔保人出庭解釋不充公保釋金的理由。
不過,由于周英漢面對不同性質的控狀,法官並沒對這項申請作出明確指示。主控官也透露,總檢察署已致函最高法院上訴庭,請示讓他開始服刑的新日期。
據律師透露,周英漢的家人因媒體報道才得知他被捕,他的妻子和兩名女兒,以及約10名親友也出庭聆訊。周英漢的妻子向媒體透露,丈夫前天(2月21日)天未亮就說要出門開會,之後失聯,她一度以爲他發生意外。她也說,兩人原本約好前午與好友聚餐,卻接到他被捕的消息。但她昨午受詢時不願多談。
船夫陳保德一名不願具名的親友說,陳保德與友人在羅央岸外與人合夥經營海上漁場,但他常違例將漁場當釣魚場,私自帶朋友去釣魚或開餐,曾因此被巡邏警員警告。
親友說,陳保德的妻子無法忍受他每晚留守漁場、沒日沒夜工作,也不滿他愛流連酒廊和花天酒地,五年前已分居。夫妻分居後,陳保德不常探望妻女,但每月會給女兒零用錢。三名女兒目前就讀大學、理工學院和中四。
該名親友說,前晚他們看到報紙,並撥電給陳保德的母親求證,才得知此事。親友表示,陳保德是家中長子,有二弟一妹,父親在農曆新年一個月前剛過世,他除夕晚帶三名女兒陪母親吃團圓飯,希望母親能開心些。
周英漢被控非法離境的最高刑罰是罰款2000元或坐牢六個月或兩者兼施,一旦罪成判監,加上原有的刑罰,周英漢預計坐牢更久。協助離境的陳保德一旦罪成,刑罰是判監六個月至兩年和罰款不超過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