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夫妻10年前在本地發生車禍,婦女起訴騎電單車肇禍的丈夫。雖然她獲判約79萬元,卻因他的丈夫沒購買後座乘客的保險,至今分文未得。爲了追討這筆賠償,她這10年來在官司之間打轉。
不過,高庭日前的裁決或能爲古秀娣(44歲)多年來的訴求畫上句點。高庭法官羅賜安下令馬來西亞保險公司AmGeneral,支付78萬8000元給新加坡汽車保險業承保商協會(Motor Insurers’ Bureau of Singapore,簡稱MIB)作爲古秀娣的賠償。
2007年12月8日,劉文發騎著馬國注冊的電單車載送妻子古秀娣上班,電單車在亞逸拉惹快速公路打滑。古秀娣被抛到路上,頭部嚴重受傷,被送去新加坡國立大學醫院急救。她傷勢包括頭蓋骨骨折和腦組織受損,車禍後也出現癫痫症。
古秀娣按照法律在新加坡起訴肇禍的丈夫向他索償。一般上,司機或騎士面對公路疏忽索償,是由保險公司安排律師打官司,若得作出賠償也由保險公司承擔。不過,劉文發的保險公司AmGeneral以他沒購買後座乘客的保險爲由,指示律師停止代表劉文發。高庭之後裁定劉文發賠償古秀娣78萬8000元,但她在意外發生10年後的今天,始終未得賠償,因爲MIB和AmGeneral之間出現糾紛。
MIB成立的旨意是協助因保險無效、肇禍司機撞後跑而無從追究或承保的公司倒閉,索償碰到困難的車禍死傷者。新加坡所有承保汽車的保險公司是MIB成員,定期繳交會費作爲賠償之用。
馬國的汽車保險業者也與MIB有協議,會對它們的保戶在新加坡造成的車禍負責。
古秀娣于2011年勝訴卻沒得到賠償金,隔年起訴MIB追討賠償,該案經雙方同意,暫時擱下。
古秀娣和MIB之後由黃安東尼代表起訴AmGeneral,要它履行和MIB之間的協議,代劉文發賠償古秀娣。
法官指出,AmGeneral有義務履行協議作出賠償,它不必等到MIB先墊付古秀娣之後,才償還MIB。因此,法官下令AmGeneral連本帶利支付MIB古秀娣的賠償。(部分人名譯音)
事件簿:
- 2007年12月:古秀娣乘坐丈夫的電單車,發生意外
- 2009年7月:古秀娣起訴丈夫
- 2010年4月:保險公司AmGeneral說丈夫沒買乘客保險,要法庭確認它不必負責,訴求失敗
- 2011年2月:古秀娣勝訴,法庭下令其夫賠償78萬8000元,至今分文不得
- 2012年4月:古秀娣起訴MIB,要它代付賠償,案件暫時擱下
- 2016年6月:古秀娣和MIB起訴AmGeneral,要它代丈夫賠償古秀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