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6時,警方聯系車主尹國強,說車子在楊厝港一帶尋獲,而陸交局罰單顯示,現金卡沒有足夠儲值情況下,有人駕著尹國強的車經過公路電子閘門。
修車廠提供取車送車服務,車主原本以爲遇到服務到位的放心車廠,可沒想到車主後來決定不修,車廠老板竟連人帶車失蹤,後來還連累車主接陸交局罰單。
車子“失蹤”近兩個半月後,昨午6時終于被警方尋獲,“車”歸原主。
去年12月26日,尹國強(40歲,教師)駕駛的二手豐田車抛錨,于是聯系曾經替他修車的黃姓修車商。
尹國強之前已四次把車子送到黃姓修車商的修車廠維修,每次都由後者安排技工阿康上門取車,修好之後再送回。他對這樣的安排相當放心。
不料數日後,黃姓修車商卻對尹國強說,車子的發動機機架損壞,需要更換,維修時間延長,而且索取4800元的修車費。
尹國強想起上次修車時,黃姓修車商曾說車子有一年保用期,因此拒付這次的修車費。對方這時才說,車子其實送到第三方車廠,沒有保用期。
尹國強不想花太多錢修理車齡13年的老車,決定放棄修理。沒想到對方卻說修車錢不交,車子就不能取回。
接下來一個月,尹國強多次嘗試聯絡黃姓修車商和阿康不果,只好報警,並到第三方車廠取車。此時,尹國強才得知阿康早就付清維修費,把車開走。
該廠修車員江國偉(34歲)對記者說,他們去年4月曾維修尹國強的車子,之後給予半年的保用期,尹國強手裏的單據和一年保用期認證並不是他們開出的。
尹國強再到黃姓修車商的車廠找人,才發現車廠已經沒有營業。本報記者嘗試聯絡黃姓修車商,但他的手機無人接聽;阿康則表示他不在新加坡,不願置評。
車子送修後找不回,尹國強心急如焚,卻又接到陸交局的罰單。
罰單指有人于2月1日早上8時48分,在現金卡沒有足夠儲值的情況下,駕著尹國強的車經過公路電子閘門。
昨日下午6時,警方聯系尹國強,說車子在楊厝港一帶尋獲。
車鑰匙藏在副駕駛座旁的側鏡縫隙中,但無法啓動車子,尹國強只能請拖車拖走。警方證實本案調查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