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執法人員搜索、檢查與沒收進出口貨物的權力,將擴大至過境貨物。
國會昨天三讀通過進出口管制(修正)法案。貿工部高級政務部長許寶琨代表部長在國會作總結時表示,法案讓我國能夠執行聯合國義務,展現新加坡作爲負責任的世界公民,盡自己一分力維護區域與國際安全的決心。
現有進出口管制法令適用于進口、出口與中轉貨物,隨著進出口管制(修正)法案通過,執法人員的權力將擴大至過境貨物。
過境與中轉貨物有所不同。過境貨物是指被帶入我國,並利用同一個運輸工具運出我國的貨物;中轉貨物則指那些被卸載,並移動到不同的運輸工具上,再從本地運送出去的貨物。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近年針對屢次進行核試驗與導彈試射的朝鮮加大制裁力度,包括要求所有成員國,對處于或過境它們領土的某些貨物進行檢查,例如來自或前往朝鮮的貨物。
許寶琨說,我國對朝鮮挑釁行爲的立場鮮明。朝鮮發展核子與彈道導彈計劃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顯然違反聯合國決議案。
作爲負責任的聯合國成員國,我國在法律上受聯合國憲章約束,須執行安理會爲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所作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