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靖豫 報道
通過社交媒體鎖定十二三歲女校學生爲性侵目標,20歲青年先騙取她們的信任,過後性侵其中三人,並跟至少另外六人互發猥亵照和恐嚇一人。昨天(4月23日),高庭判刑時說被告缺乏悔意,對他施加16年監禁和15下鞭刑。
等待入伍的吳嘉益(譯音)通過社交媒體獵取年少無知的少女來滿足他的性欲,加南拉美斯法官說:“他性剝削的程度和方式應受到法庭的譴責。”
吳嘉益于今年2月承認四項控狀,並同意法官判刑時一並考慮另外34項控狀。控方在吳嘉益認罪一個月後,加控七項控狀,這些控狀也都交由法官判刑時一並考慮。
加控的七項控狀,包括兩項指他在2015年6月和2016年11月,通過微信先後出售四張女生的裸照及一個女生自摸裸胸的視頻。
換言之,吳嘉益承認四項控狀,有41項控狀交由法官考慮。
保釋在外仍繼續犯罪
雖然控辯雙方都說,吳嘉益一早就表明認罪,是個對他有利的因素,但法官不以爲然,並指認罪並不等于罪犯就會在刑罰上得到折扣,除非罪犯真誠悔過。
法官指出,吳嘉益保釋在外等待案件審理期間還重蹈覆轍,甚至在去年11月表明認罪後還犯罪,最後一次犯罪更是在今年2月3日,即在認罪的兩周前。
此外,法官考慮到吳嘉益的罪行反映了他的態度,提高他重蹈覆轍的可能性。另外,他拒絕接受精神科治療,說明他沒了解自己的行爲是違法的。法官因此判他坐牢16年和鞭打15下。
吳嘉益以母親抱恙爲由,請法官讓他推遲兩周才服刑,以便能幫助在學校當小販的母親。然而,法官說他上個月已要求展期判刑,且質疑他能在這兩周幫母親做什麽。
吳嘉益2014年9月用面簿和Instagram結識異性,把目標鎖定在就讀女校的12歲和13歲女生。對他來說,這些小妹妹比較容易溝通,而且她們年紀尚輕,不會看不起他沒學曆。
他相中下手的對象後,就會給她們發短信,了解她們就讀的學校和年齡。如果她們友善,他就開始在短信中進入“正題”,提出滿足性欲的要求。之後,他就向她們索取她們肚子的照片,因爲他知道她們會願意發送不是敏感部位的照片給他。
在取得她們的信任後,他就會要求她們發送裸照,有時也發送他的不雅照片給她們作交換。最後,他約見她們,趁機侵犯她們。他在2015年12月至隔年3月期間,總共三次用手指性侵一名12歲女童和一名13歲少女,並要該13歲少女幫他口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