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發展中岩礁的計劃只要符合國際法,他們就有權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開發。
我國國防部長黃永宏昨天下午總結香格裏拉對話並接受國內外媒體訪問時指出,所有國家都有權進行開發計劃,前提是不能與國際法相抵觸。
“只要符合國際法,所有國家都有權進行開發計劃,或根據自己的需求采取必要行爲。我認爲這是合法的。馬方也認爲必需發展中岩礁。”
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迪上個月30日透露,馬國政府有意把中岩礁擴大爲一座小島,但暫無定案。昨天是馬國作出這項宣布後,我國政府首次表態。
黃永宏認爲,馬來西亞公開作出宣布是好事。他說:“這麽一來我們才能了解彼此的立場。這和新加坡過去爲了國內、民用或安保等用途,在我們的島嶼上展開各方面開發工作時的做法一樣。”
海牙國際法院在2008年把白礁主權判給新加坡,中岩礁的主權則判給馬國。馬國爲了彰顯對中岩礁的主權,2012年起在中岩礁上建設海事基地。
馬國去年分別在2月和6月向國際法院提出複核申請和要求法院對原判做出法律诠釋。國際法院原定本月展開公開聆訊,不過馬國上周臨陣終止申請,意味原先的判決成爲定局。
中岩礁位于白礁附近,由兩塊距離316.6公尺的岩石組成。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島嶼可擁有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岩礁則不享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
不過公約也規定,島嶼必須是“自然形成”。這意味,即便通過人造方式把岩礁發展成“島嶼”,也無法享有島嶼在國際法下的相應權利。
黃永宏昨天在香格裏拉對話場邊與馬來西亞新任防長莫哈末沙布會面。他受訪時說,兩人會談“非常美好”。黃永宏對馬來西亞承諾維持或增進新馬雙邊防務關系感到安心,兩人也互邀對方訪問。
黃永宏說:“這是個良好、友好的開始,我想我們會相處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