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按摩院法令實施三個月來,不少按摩業者表示生意大受打擊。爲此,115名業者上月聯合成立“專業按摩理療(新加坡)協會”,旨在規範和提升行業素質等,並力求建立與各政府部門的良好溝通管道。
新按摩院法令實施三個月來,業者紛紛申訴生意受沖擊,爲此上訴並成立協會,但受訪居民認爲,限制組屋區按摩院營業時間很合理。
在3月1日實施的新法令下,警方有更大權力取締違法的按摩院,包括可在執照持有者,或任何負責人、利益相關者或控制者,因賣淫、販賣人口等嚴重犯罪被控時,立即吊銷按摩院執照。
爲了解業者心聲,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兩周前與按摩業者閉門對話,承諾盡量讓居民與業者達致雙贏。警方過後即爲申請上訴的業者提供“寬限期”,允許業者恢複新法令實施前的經營時間,直到店鋪租賃合約結束爲止。
不過,《聯合早報》獲悉當局給予“寬限期”的情況已暫緩,因有業者爲獲得足夠“寬限期”,竟竄改店鋪租賃合約,私自延長租賃期。
記者根據警方發出的文告統計,新法令實施三個月來,警方檢查超過上百家按摩院,取締超過40家違規或非法業者,將九人控上法庭,當中七人沒執照經營,另兩名合法業者則因允許提供賣淫活動而被控。
多數受訪居民認爲限制營業時間很合理
然而,不少按摩業者卻感覺殃及池魚,甚至大受打擊。從事按摩和水療行業10多年的“萬年”公司負責人王登立申訴,新法令似乎“一刀切”,讓對付非法和違例業者的初衷,變成所有業者都受沖擊。
“我們不像非法業者用‘打遊擊’(Hit & Run)方式經營,他們被掃蕩後就在別的地方重開,我們卻得花幾年時間建立信譽和名聲。如今租店都要接近兩萬元,如果無法像之前24小時經營,基本就是虧本。”
在實龍崗花園經營保健按摩中心的陳威長(35歲)也認爲,以限制經營時間的“簡單”方法來實施牽制,顯示“資源或能力不足”。
“如果有人決定非法經營,根本不會管有什麽條例,只有不介意‘正經’生意做不好的業者,才能生存下來。”
記者在大巴窯中心隨機抽樣訪問10名年齡介于20歲至70歲的居民,其中八人認爲限制組屋區按摩院營業到晚上10時30分的做法很合理,剩余兩人認爲最多可延長至淩晨12時,但沒必要通宵經營。
盡管如此,受訪者都認爲,非組屋區按摩院可通融些。李倩芊(34歲,自雇人士)說,蠻多組屋咖啡店也是晚上10時30分打烊,雖然按摩院不會太喧鬧,但淩晨或通宵經營的商店不宜設在組屋區。
鄧凱星(57歲,補鞋匠)則指出,有時老人家深夜風濕來襲,需馬上接受保健推拿或按摩治療,因此晚上10時30分關店有點早。
面對新法令雷厲風行落實,115名業者于5月6日聯合成立“專業按摩理療(新加坡)協會”,旨在規範和提升行業素質、自檢、自律,並力求建立和各部門的良好溝通管道,以便更好地和政府合作。
協會會長黃順濤(43歲)表示,當初業者們收到當局來函通知新法令實施後,因沒有應對的經驗,而萌生成立協會的想法。目前該協會的115名成員,在我國經營超過160家按摩院和水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