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40多年的李修文曾因非禮女病人被判入獄,並在更新執照時虛報資料遭醫理會罰款。紀律審裁庭指出,有鑒于之前的案件凸顯他“嚴重缺乏誠信”,無法保障類似事件不會重演,因此裁定把他除名。
兩年前因非禮女病人而入獄服刑,也因虛報資料被罰款的老醫生,上個月正式被紀律審裁庭除名,且須支付所有堂費和律師費。
紀律審裁庭在昨天發布的裁決中提到,盡管李修文(74歲,洋名Winston Lee)醫生已被法庭判刑,但新加坡醫藥理事會沒有及時成立臨時停業令委員會,李修文因此在出獄後得以繼續當代班(locum)醫生。
審裁庭說,所幸李修文在當代班醫生期間沒有重犯,因爲他若重犯是極爲嚴重的一件事。
審裁庭建議日後若出現類似事件,醫理會應盡快成立臨時停業令委員會,尤其是當涉嫌違反紀律的醫生已被刑事法庭定罪。
執業40多年的李修文在2011年6月8日和10月30日,在自家位于武吉巴督的診所內非禮同一名女病人。經審訊後,他在2014年5月被判坐牢10個月。高庭駁回他的上訴後,他前年1月入獄服刑。
他在2013年7月、審訊尚未結束前,向醫理會申請更新執業執照時虛報資料,謊稱自己並未涉及任何案件受到警方調查,之後被控抵觸醫藥注冊法令,前年1月被罰款3000元。
由醫理會委任的紀律審裁庭在考慮兩項針對李修文的控狀後,裁定把他除名。李修文也須承擔所有堂費和律師費,包括醫理會的律師費。遭除名的醫生不得在本地繼續行醫,也只能在被除名三年後才向醫理會申請恢複行醫資格,而醫理會有權不批准申請。
審裁庭考慮的控狀是“可能顯露他人格有缺失”的非禮罪,以及帶有詐騙或不誠實成分的虛報資料案。審裁庭今年3月審理此案時,李修文對這兩項控狀認罪。
審裁庭:須維持公衆對醫生的信任和信心
審裁庭指出,李修文在代班時都會安排另一人在場,自2016年8月至今也沒有出現行爲不當的指控,而他雇主提供的人格證明書都提到他在對待所有病人,包括女病患時,表現得非常專業。
但審裁庭也說,有鑒于之前的案件凸顯李修文“嚴重缺乏誠信”,因此無論有沒有安排另一人在場,都無法保障類似事件不會重演。
審裁庭也考慮到李修文很早就認罪;其雇主、女病人和妻子都提供正面的人格證明書;他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以及他已爲非禮罪服刑,期間算是被暫時吊銷行醫執照八個月。
“但我們也得考慮到要維護公衆利益,以及維持公衆對醫生這個專業的信任和信心。李醫生的行爲顯示他人格有缺失,導致他在根本上就不適合繼續行醫,因此我們決定除名。但我們不認爲額外的罰款會有任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