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達斯控股(Midas)昨日(7月4日)指一份呈交中國法院作爲證據的據稱是公司董事會決議,有文件僞造的可能。
麥達斯控股昨日披露,在6月28日于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的首次庭審,吉林省小額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呈堂的證據,包括一份日期爲2017年7月13日批准麥達斯控股爲吉林麥達斯從原告處獲得的貸款提供不超過人民幣4億元(8230萬新元)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所謂董事會決議。
麥達斯控股表示,這董事會決議,使用的印章不是公司的公章,而是一個橡皮圖章,公司通常用它來簽收快遞包裹。公司的公章在新加坡,用于重要文件。
此外,呈堂的照片顯示的是董事會決議上蓋的員工,並非麥達斯控股的員工。
麥達斯控股說,董事會注意到周華光(前董事兼總裁)在該董事會決議的簽名是中文的,而不是平常的簽名。然而,原告呈堂了兩張他簽署董事會決議的照片。
如果周華光確實簽署了這項董事會決議,這將與他先前對與擔保相關的貸款一無所知的說法有出入。如果周華光沒有簽署該董事會決議,那麽有文件僞造的可能性。
麥達斯控股目前停牌。今年初這只龍籌股的賬目問題一件件浮出台面。審計期間,集團發現多宗涉及旗下公司的訴訟、強制執行命令及法庭文件。三家主要附屬公司因無法償還到期債務,已進入司法管理。周華光3月辭職,前執行主席陳維平4月初被新加坡交易所革除主席之位。集團新任非執行主席爲曾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