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文遠昨天在國會答複口頭詢問時說:“要一個國家的納稅人,爲另一國家的行動承擔費用,是不公平的。”他指出,馬哈迪和馬國部長就終止高鐵公開發表的談話,並沒有正式向新加坡政府傳達。“我們別無選擇,只能繼續按照雙邊協定履行職責,有關費用也因此繼續增加。”
馬來西亞單方面擱置新隆高鐵項目卻遲遲未正式通知新加坡,截至今年6月底,我國政府已爲高鐵項目總共投入至少2億5600萬新元的費用。到今年底,預計還將花費至少4600萬元。
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昨天在國會答複多名議員有關新隆高鐵的口頭詢問時說:“要一個國家的納稅人,爲另一國家的行動承擔費用,是不公平的。”
他透露,根據初步估計,截至5月底,我國政府爲高鐵項目投入的總費用已超過2億5000萬元。
“這是已經花費的實際費用,是我們納稅人的錢。即使高鐵項目不能繼續進行,我們雖可從一些支出中索回一些價值,但已經投入了一筆可觀的錢,如果項目不進行,將是完全白花的錢。(高鐵)雙邊協定規定會給予賠償。”
馬國首相馬哈迪表明要擱置新隆高鐵項目,共有六名議員昨天在國會提問這可能對新加坡帶來的影響,主管交通部、外交部、財政部和國家發展部的部長先後作出回應。
許文遠說,我國在6月1日發出外交照會,籲請馬國立即闡明對新隆高鐵的立場。然而,新加坡至今仍未接到馬國政府的回複。
他指出,馬哈迪和馬國部長就終止高鐵公開發表的談話,並沒有正式向新加坡政府傳達。“我們別無選擇,只能繼續按照雙邊協定履行職責,有關費用也因此繼續增加。”
“6月我們用了超過600萬元,7月預計也會超過600萬元,這些成本會隨著時間迅速增加,從8月到12月底,我們還需投入另外至少4000萬元。”
這包括繼續承擔人力成本、營運開銷和合約費用。“如果馬國真的決定終止項目,但拖延通知我們,這將是很不幸的,因爲這會造成進一步的開支浪費。”
許文遠指出,新馬在2016年12月簽署高鐵雙邊協定後,新加坡就征用土地,以便進行高鐵建造工程,也在國會通過立法,並成立了隸屬陸路交通管理局的新加坡高鐵公司(SG HSR,簡稱新高鐵)。
他說:“我們在這家公司組成了一支超過100個專家的團隊,負責興建、擁有、融資及維修在新加坡的高鐵土木基礎設施。這些職員努力履行我們要實現具挑戰性的竣工時間表的義務。”
許文遠:協定是國際條約對簽署國都具約束力
全長約350公裏的新隆高鐵在新加坡境內的土木工程原本計劃在明年動工。
截至5月底,新高鐵已爲五個合約招標,與馬國聯合進行的高鐵資産管理者(AssetsCo)合約招標工作也進行中,當局也已開始聯系可能競標剩余主要合約的業者。
“所有這些工作都要花錢,包括請顧問設計土木基礎設施、請人負責監督和執行工程,以及征地的費用。”
許文遠強調,馬國在2013年向新加坡提議興建高鐵時,我國因確信該項目對新加坡會有益處,所以同意了。經過好幾年洽談後,新馬在2016年12月簽署了高鐵雙邊協定。
他說,這項協定是個國際條約,對簽署國都具約束力。不論政府有什麽變化,新馬兩國在法律上都有責任履行義務。
他也強調,新馬之間的合作,對兩國人民是互惠互利的,但必須是在尊重國際法和國際協定的基本原則下進行。
“我們也須維護新加坡得之不易、是個可信和言行一致的合作夥伴的聲譽,以及完全遵守國際義務的國家。”
國會今天中午複會,衛生部長顔金勇將就終身護保(CareShield Life)提出動議,預料會有20名議員參與辯論這項爲國人提供重度殘障保障的保險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