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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國瀚陳兩裕涉藐視法庭案延期下判

2021 年 3 月 12 日 仁义天下走单骑

高庭星期二審理社運人士範國瀚與新加坡民主黨副主席陳兩裕涉嫌藐視法庭的案件。範國瀚代表律師指其面簿評語沒有影射新加坡法庭不獨立公正,並認爲去年10月生效的藐視法部分內容有違憲法,呼籲法官推翻相關條文。

總檢察署副檢察官黃永吉則指範陳兩人的言論明顯是蓄意所爲,質疑我國司法制度的公正與誠信,也存在削弱公衆對司法制度信心的風險。高庭法官吳必理聆聽雙方論述後決定延期下判。

範國瀚今年4月27日在個人面簿上轉載一家馬來西亞媒體入禀當地法院提出司法審查申請的新聞,並評道:“馬來西亞法官在處理具有政治含義的案件時,比新加坡法官更獨立”。總檢察署三天後以範國瀚藐視法庭爲由,向高庭提出拘押令申請。

陳兩裕隨後聲援範國瀚,在網上指總檢察署采取法律行動“證實了範國瀚對新加坡司法制度獨立性的指控”。

審訊長約五小時半

在長約五小時半的審訊中,總檢察署與答辯方就如何理解兩人言論交鋒。黃永吉指出,範國瀚原文凸出政治與司法獨立問題,一般合理讀者將理解爲他批評新加坡司法制度缺乏誠信,在政府與擔任政治職務者參與的訴訟案中不會公正審理,無論案情如何都會作出有利于政府的判決。

此外,評論發表于開放的面簿平台,範國瀚帖文隱私設置轉爲“公開”,任何人都能看到其言論。至于陳兩裕的評語,黃永吉說,一般人也會理解爲法庭有未審先判之嫌,這構成藐視法庭,而非簡單的合理批評。

不過,範國瀚的代表律師圖萊辛甘和朱正熙則說,範國瀚是指新加坡有獨立的司法制度,只是馬國司法制度的獨立性比新加坡高,他的合理比較不應被視爲藐視法庭。他們也說,截至總檢察署采取法律行動之時,只有29人回應範國瀚的面簿帖文,私人面簿賬號也有別于出書或博客文章,影響規模有限。

國會2016年通過司法維護法案,將藐視法庭納入法令,其中法令有關什麽會構成藐視罪名的描述,引起雙方分歧。法令指藐視法庭的行爲包含兩部分:質疑司法制度的誠信、公正性與正當性;以及構成削弱公衆對司法程序信心的風險。答辯方認爲範陳言論沒有造成相關風險,而如果連“微小或奇異的可能性”都能被視爲削弱司法公信力的風險,用于治他人藐視罪名,這有違憲法第14(1)章節對言論自由的保障,因此應被推翻。

總檢察署在進一步呈堂的書面陳詞中反駁道,他們的言論確實存在削弱公衆信心的風險,國會在憲法下有權制定約束憲法第14(1)章節的法令,答辯方也曲解了相關法律,呼籲法官撤銷他們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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