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販毒被判死刑,哥哥時隔兩年後找上證人的家尋仇,涉嫌砸窗又打人,昨早被控公共滋擾和蓄意傷人罪。
54歲的阿布·巴卡昨早在國家法院面控,被指在上周三(18日)晚上8時15分,在馬西嶺路第136座組屋咖啡店附近,拳毆69歲受害者莫哈默·沙雷的額頭,犯下一項蓄意傷人罪。他也被指在兩天後(20日)下午5時15分,鬧上受害者在馬西嶺坡第131座組屋的住家,在門外大聲喊叫,不停敲打大門,觸犯公共滋擾罪。
不滿受害者當年指證弟弟爲毒販
他面控後,控方表示不排除加控更多罪狀,法官允許他以5000元保釋外出。
據警方文告,當局當天接獲通報稱單位窗戶被砸後展開調查,通過電眼和警方電眼,追查出被告的身份,本周二(24日)在兀蘭83街將他逮捕。
文告揭露,被告相信是針對兩年前的事尋仇,因爲被告的弟弟拉紮克當年涉嫌販毒被控,受害者作爲控方證人當庭指證,被告的弟弟罪成後在2016年5月10日被判死刑,當時50歲。
根據高庭法官朱漢德發表的判詞,被告的弟弟拉紮克2013年1月3日連同莫哈默·沙雷在兀蘭32街第325座組屋一帶被捕。
莫哈默·沙雷過後被傳召爲控方證人,當庭指證拉紮克是毒販,雖然拉紮克嘗試反指莫哈默·沙雷才是毒販,但法官認爲兩人的說法都不可信,最終判定拉紮克罪成。
如今,他的哥哥疑爲尋仇找上莫哈默·沙雷翻舊賬。
記者昨早走訪事發三房式單位時,無人應門,大門兩邊的六片玻璃窗幾乎全被打碎,只剩下一兩片殘余的玻璃窗,屋主在屋內挂上窗簾阻擋外來視線。
蓄意傷人罪若成立,可判長達兩年監,或罰款高達5000元,或兩者兼施,公共滋擾罪名則可面對高達1000元的罰款。
警方表示嚴厲看待濫用私刑者,並將毫不猶疑采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