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京劇、書法和中醫針灸;印度尼西亞的傳統樂器安格隆(angklung)及蠟染;馬來西亞的瑪蓉劇,以及韓國泡菜的腌制與分享,自2008年展開評選以來,全球至今共有399樣非物質文化遺産收錄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名錄”中。
所謂非物質文化遺産是指被社區、群體等認可爲組成各自文化遺産的習俗、觀念表述、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
2008年推出名錄的目的是爲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影響力、從尊重文化多樣性的角度促進對話,以及提高對全球非物質文化遺産的認識與認可。
申遺的評審條件相當嚴苛,我國明年3月提交的文件須達到以下五大要求。
這包括符合2003年《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中對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定義;成功將項目收錄在代表名錄中,將有助提升對該非遺的認知且鼓勵對話,反應出全球文化的多樣性和證明人類的創造力;存在措施保護與推廣該非物質文化遺産;申遺項目是經廣大社區支持所選出;申遺項目被列在我國列出的本地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清單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