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訴訟的網絡公司Netccentric前總裁石明昇指前合夥人程有添違反兩人之間的口頭協議,並要求程有添賠償72萬余元,補償他無法繼續當公司總裁所蒙受的經濟損失。
一對新馬青年企業家合夥創辦網絡公司,宣傳下雪等網紅博客人物,10年後成功讓公司上市。可是“一山不能藏二虎”,兩人反目成仇,獅城男子怒告昔日拍檔背叛他,串謀父親與叔叔等股東逼他“退位”,把他從公司踢走。
發起訴訟的網絡公司Netccentric前總裁石明昇(35歲)指前合夥人程有添(34歲)違反兩人之間的口頭協議,並要求程有添賠償72萬余元,補償他無法繼續當公司總裁所蒙受的經濟損失。官司昨天(8月30日)在高庭開審。
石明昇與程有添于2006年聯手創辦Netccentric,公司擁有數個網絡與社交媒體平台,包括博客廣告社群Nuffnang,爲博客與廣告商牽線,並以此在區域的博客圈裏闖出名堂。Nuffnang宣傳過的博客包括本地網紅“下雪”。
據媒體報道,當時20歲出頭的兩人2005年在一場演唱會上認識後一拍即合,隔年成爲生意夥伴一起創業。
原是公司總裁的石明昇去年1月退下總裁位子,程有添則是公司前營運總裁。石明昇離開公司後發起訴訟,起訴程有添違反兩人之間的協議,串謀父親與叔叔等其他公司股東威脅他“退位”。
根據訴辯雙方的法律文件,Netccentric在2015年7月成功于澳大利亞上市。但兩名創辦人之後開始意見不和,關系越鬧越僵。
2016年9月,兩人互通手機短信嘗試解決問題。程有添告訴石明昇,一山不能藏二虎,因此他決定離開公司,留下石明昇獨自掌舵。
訴方稱,兩人在9月28日立下口頭協議,公司會支付程有添一筆“遣散費”,而程有添須答應在離開公司後的三年內,不得幹擾石明昇在公司的管理權。
訴方指程有添拿了多達60萬元的“遣散費”後卻沒有遵守承諾,而且還以“最惡劣的方式”背叛石明昇。在離職不到兩個月內,程有添涉嫌與父親和叔叔兩名公司股東串謀,威脅石明昇自動辭職離開公司,否則就開股東大會把石明昇革職,讓他公開受辱。
石明昇昨午供證時稱,他花了好一段時間才消化了自己遭“背叛”的事實,而且爲了不影響公司聲譽,他在遞上辭職信時,沒有公開程有添的陰險手段。
辯方:表現不理想 股東要求石明昇退位
但辯方律師普拉迪普比萊(Pradeep Pillai)在盤問時指出,無論是在手機短信、電郵或公司文件中,石明昇都沒有提及他與程有添曾訂下所謂的口頭協議,即程有添須保住石明昇做公司總裁長達三年。
辯方駁斥,公司股東要求石明昇退位是因爲他的表現不理想。公司在他的領導下,上市後兩年內虧損多達450萬元,公司股價跌幅約80%。因此,程有添的叔叔才代表股東們發電郵給石明昇,要求他自動辭職。
辯方指石明昇就是一個“滿腹怨氣”的前總裁,選擇辭職後卻不甘心,如今發起這場不合理的訴訟。由于石明昇對程有添充滿恨意,因此影響了他的客觀判斷,導致訴方的指控都站不住腳。
石明昇所要索討的72萬余元賠償,包括他在三年期間的薪金損失、汽車津貼損失,以及飛行津貼損失,但被辯方指責他“報大數”,而且還要求已經在“流血”的公司,每年支付他兩萬元,作爲他與妻子搭乘商務艙出國度假的機票開銷。
案件今天和下周續審,本地博客“下雪”料以訴方證人的身份上庭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