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初開始,所有個人代步工具在人行道騎行的時速不可超過10公裏,在公路上騎行的腳踏車騎士也須戴頭盔。
交通部昨天宣布,政府已全盤接受活躍通勤咨詢小組提出的建議,並會在明年初落實。
由教育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高級政務次長費紹爾博士領導的活躍通勤咨詢小組,是在上個月24日向政府提呈六大建議,旨在加強共用路徑的安全。
費紹爾昨天在面簿發文,對政府接受小組的建議感到開心,也感謝各界人士在咨詢階段提供不少意見。
新條例生效後,腳踏車和電動踏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在人行道時,必須把最高時速從15公裏減至10公裏。
公路上騎腳踏車須戴頭盔
電動輪椅和電動代步車的最高時速也不可超過10公裏。這是爲了防止零售業者走漏洞,以行動輔助工具的名義售賣不合格、配有座椅的個人代步工具。
另外,所有在公路上騎行的腳踏車騎士往後也須戴頭盔。不過交通部指出,在人行道或共用路徑騎行的騎士如果需要過馬路,在這一小段路程則無須戴頭盔。
然而,所有騎士在過道時,必須停車查看周圍是否有其他車輛,減低意外發生的風險。
小組早前在建議報告中指出,個人代步工具的使用者很廣泛,因此不應該規定所有人購買第三方責任保險。
交通部同意小組的建議,當局將會強力鼓勵購買保險,尤其是送餐服務公司,爲職員的安全投保。
當局也會加強教育,提高對尋求賠償方法和途徑的意識,包括與新加坡調解中心合作,讓公衆更容易尋求調解服務。
交通部表示會繼續觀察情況,必要時會調整相關條例。
此外,從明年1月起,所有車主須爲電動踏板車注冊,否則過了期限後將不能繼續在公共場所使用。
交通部指出,規定所有電動踏板車須注冊可協助遏制魯莽騎行的行爲,讓騎士更加負責任,並協助執法人員取締違例者。
交通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明醫生在面簿貼文指出,小組的建議在各界人士的需求和意見之間取得平衡,也顧及到大家關心的安全問題。
“我們希望通過接受和落實小組的建議,以及加強教育和執法行動,在新加坡提供安全的騎行文化,加強國人的安全。”
全國腳踏車推廣計劃委員會成員、腳踏車愛好者群組“LoveCycling SG”創辦人朱桦對政府全盤接受建議感到失望。他原本也是咨詢小組成員,因意見不同而在上個月退出。
他認爲限速根本無法有效遏制魯莽騎行。他以近期日本的一起致命事故爲例說,“一名腳踏車騎士邊騎車邊用手機,結果把人撞死,不過他當時的速度低于10公裏。問題根本不在于速度,而是騎士是否負責任。新條例對魯莽騎士不會有太大的約束,對其他守法騎士也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