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産代理理事會昨日發文告說,HSR沒有通過書面忠告提醒投資者注意購買海外房地産的風險,觸犯執業守則,被罰款1萬2500元,未來六個月禁止銷售海外房地産項目。
房地産經紀公司HSR在售賣泰國房地産時,沒有按執業守則提醒投資者有關風險,導致投資者蒙受損失,被本地監管當局罰款1萬2500元,未來六個月禁止銷售海外房地産項目。
房地産代理理事會昨日發文告說,HSR沒有通過書面忠告提醒投資者注意購買海外房地産的風險,觸犯海外房地産行銷執業守則,因此受到以上處分。
根據文告,有兩名投資者分別通過HSR購買泰國曼谷項目Manhattan Park Peninsular的單位,發展商卻中途放棄項目,導致一名投資者拿不回錢,另一名投資者則得接受其他項目較貴的單位。
根據執業守則,經紀在銷售海外房地産時,須以書面忠告通知買家得在簽約前進行應有的調查,向買家強調購買海外房地産的風險,提醒買家交易受限于外國法律及政策與條規的變更。
由于泰國當局只允許發展商Euro-Thai房地産控股公司建設75個單位,而不是195個單位的項目,因此發展商決定放棄這項工程。
HSR建議以其他項目的單位代替,但其中一名買家覺得地點不理想,而且價錢較貴,因此拒絕,卻被告知發展商沒錢退款,得等三四年,拿不回所付出的3萬2000元。
在簽約與付款前,HSR並沒有向這名買家解釋買賣合約不包含任何糾紛解決機制,合約也沒有說明解決糾紛的管轄區。他找HSR幫忙解決問題時,卻沒有得到任何幫助。
房地産代理理事會:不要只聽取發展商意見
另一名買家則接受了其他項目的單位,但得多付5000元來湊足房價的首三成付款。
這並非HSR首次遭當局罰款。兩年前,它身爲行銷經紀,卻利誘四名屋主支持湯申景花園(Thomson View)集體出售,違反道德及專業客戶服務准則,被罰款7萬4000元。
購買海外房地産過程複雜,並具額外風險,房地産代理理事會提醒買家應自行了解重要資訊,不要單方面聽取發展商代表的意見。
根據理事會建議,買家須了解的重要資訊包括外國買房與擁房相關條規與限制、項目是否獲得當局批准、應繳稅款、房價、買房條款與條件、外國房市情況,以及貨幣兌換風險等。
理事會指出,買家在簽約前應做好應有的調查,若直接向外國發展商買房,或中介是在海外的話,就應該更謹慎。
想獲取更多資訊,買家可上網參考房地産代理理事會的海外房地産購買指南。網址是www.cea.gov.sg/docs/default-source/consumers/newforeignproperties.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