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首次推出可供興建多層宗教中心的地段,同屬一個宗教的不同宗教組織日後可共處一個屋檐下,共享中心內的設施如停車場,以優化有限土地的使用。
率先公布的兩個地段位于烏美和大成一帶,可分別建造一座教會中心和一座華人廟宇中心,並于明年開放招標。有興趣的宗教組織到時可聯合提交申請,來發展和管理這些中心。
國家發展部昨天(9月13日)發文告指出,較小型宗教組織若是覺得一般宗教用地面積過大、不符合它們的需求,可選擇一起入駐這類多層宗教中心。
很多規模不大的廟宇和教會等面對缺乏場地的困境,他們好幾年前曾向當局反饋,指政府售地計劃所撥出的土地面積太大,他們負擔不起,希望能有別的選擇。他們願意共用設施,也能接受高樓項目。
國家發展部于是在2014年12月發出信息征詢書(Request For Information,簡稱RFI),就上述概念征集教會和華人廟宇的看法。
新加坡佛教總會會長釋廣品法師昨天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指出,多層宗教中心讓財力不是那麽雄厚的宗教組織,通過共享資源來節省開銷。例如,較小型宗教團體可輪流使用同個禮堂,而不是各自花錢來興建這類大型設施。
但他也提醒,遇到衛塞節等重大宗教節日時,各宗教組織可能都需要用到禮堂,到時就得彼此協調遷就,以免引起不愉快。
新招標框架不再只是價高者得
國家發展部昨天也宣布實行一套新的招標框架,確保只有積極爲社區做出貢獻,並且真正需要祈禱或膜拜空間的宗教團體才可得標,而不再只是價高者得。
競標者也須證明他們擁有充足且可持續的本地資金,來購買和發展該宗教用地。無論是一般宗教用地或供興建多層宗教中心的宗教用地,今後都將遵循這套程序。
根據新框架,宗教用地的招標活動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中,競標者須滿足三項條件,即注冊爲宗教團體、定期舉辦可惠及我國廣大社群的活動,並且闡釋他們對宗教用地的需求。
若投標的是多層宗教中心,競標者除了符合上述預審資格外,還須提呈一份設計提案供當局評估。
評估標准包括:競標者及其團隊是否擁有發展和管理類似中心或宗教團體的相關經驗;中心的擬議設計可否善用土地和滿足較小型宗教團體的需求;以及競標者是否制定計劃以妥善管理設施和租戶,並且減輕中心對周遭環境的潛在幹擾。
唯有通過遴選的競標者,才可參加第二階段的招標活動,當局會評估競標者的財務情況,再將地段頒發給開出最高投標價的宗教團體。
爲免有人借助國外捐款來大肆競標宗教用地,所有競標者須提交一份法定聲明,承諾不會使用外來資金購買或開發該宗教用地。
成功得標者也須在工程期間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賬目和捐款記錄,並在竣工後再次提呈一份法定聲明,重申它並未使用國外捐款來購買或發展該宗教用地。
國家發展部也將在未來兩三個月內,在蔡厝港和榜鵝推出宗教用地,可分別興建一座教堂和一座華人廟宇。明年也會撥出位于武吉巴督和榜鵝的地段,供建造教堂和華人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