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票如果遺失或者損壞,就需遵循法律規定的處理程序,以確保選舉過程的公正性得到保障;我國從未發生過投票箱遺失或損壞事件,因此也從未有爲此重新投票的先例。
由通訊及新聞部管理的打假網站Factually周二(18日)發文澄清,遺失或損壞的選票總數如果有可能影響選舉結果,正確的程序是安排受影響投票站的所有選民重新投票,這也是總統選舉遵循的程序。
Factually網站也透露,我國在過去的選舉中從未發生過選票箱在計票之前遺失或損壞,因此也從未有受影響投票站爲此重新投票的先例。
新加坡民主黨周一(17日)發文質疑國會選舉(修正)法案提出的原因以及時機,並要求選舉局說明我國是否有選票箱遺失或者損壞的先例。
民主黨也建議選舉局直接在投票站計票,以避免選票箱從投票站運送至計票站的過程中遺失或者損壞。
選舉局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指出,我國選舉的部分投票站設于完全開放的組屋底層或者社區亭子內,受天氣情況影響,因此無法像他國一樣在投票站進行計票工作。“如果在這些投票站計票,將有可能妨礙選票的私密性和安全性,比如說選票從投票箱中倒出來計算時可能被風吹走,或者被雨水淋濕。開放式的投票站也具有安全隱患。”
本月10日提出一讀的國會選舉(修正)法案規定,只要投票站任何一個裝有選票且已密封的投票箱遺失或損壞,選舉官須放棄計算該投票站的所有選票。
修正案也規定,如果得票最多的兩名候選人之間的差距,少于受影響選票和該選區海外選票合計的票數,選舉官就須下令受影響的投票站重新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