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全島展開爲期四天的行動,對65名涉及各種詐騙案,和爲詐騙集團充當“錢騾”的人展開調查,其中三人因爲涉嫌網購騙案而被逮捕。
根據警方前天發出的文告,行動從本月17日至20日之間展開,被警方調查的65人,包括45名男子和20名女子,年齡介于15歲至69歲之間。警方懷疑他們涉及126起詐騙案,涉案金額超過31萬元。
據《聯合早報》了解,被調查的65人,有57人被懷疑允許詐騙集團利用他們的個人銀行賬戶,接收和轉移從騙局受害人處獲取的錢財。
文告指出,在貪汙、販毒與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令(英文簡稱CDSA)下,洗黑錢的罪名一旦成立,可面對最長10年監禁,或最高罰款50萬元,或兩者兼施。
警方提醒公衆,在知情的情況下讓他人使用或控制自己的銀行戶頭,讓陌生人或來源可疑的錢轉進戶頭,可被視爲協助他人保留或轉移贓款。
另外,三人因涉及網購騙案遭警方逮捕,他們都是本地人,包括兩名分別18歲及35歲的男子,與一名25歲女郎。他們涉嫌利用網購平台Carousell售賣物品行騙。
還有五名男女,因爲涉及其他騙案正在協助警方調查。根據刑事法典,欺騙罪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
警方提醒公衆,在網上購物時,如果價格過于誘人,不要輕易相信,應該約見對方當面交易,或在物品到手後才轉賬。
警方再次呼籲公衆,在接到自稱是政府人員電話,被要求付款時不要慌張,因爲政府人員不會通過電話要求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