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英漢涉嫌乘船潛逃案昨早在國家法院開審,面對抵觸移民法令和企圖阻礙司法公正兩項控狀的他不願認罪。經半天審訊後,周英漢被判表面罪名成立。案展11月13日由控辯雙方做結案陳詞。
前投資經理周英漢抱怨城市豐收失信案“不公平”“沒公義”,不願爲此坐牢,所以曾嘗試找門路要偷渡出境。辯方指周英漢乘坐的船終究沒離開新加坡水域,不算企圖離境,因此否認潛逃指控。
周英漢(58歲)涉嫌乘船潛逃案昨早在國家法院開審,面對抵觸移民法令和企圖阻礙司法公正兩項控狀的他不願認罪。經半天審訊後,周英漢被判表面罪名成立。
周英漢聞判後告訴法官楊啓英,他選擇保持沉默,不上證人欄答辯,辯方也不傳召任何證人。案展11月13日由控辯雙方做結案陳詞,到時辯方律師將闡明周英漢的辯駁立場。
周英漢是備受矚目的城市豐收失信案的六名被告之一,被判坐牢三年四個月,獲准以100萬元保釋在外,原定今年2月22日入獄。
不料,在入獄前一天早上,即2月21日,周英漢在烏敏島水域的摩哆船上遭警察海岸衛隊截查,連同船夫陳保德雙雙被捕,隔天面控。
去年10月開始找門路非法離境
根據控辯雙方同意的案情,周英漢早在去年10月就開始找門路非法離境。他到奎因街巴士總站尋找願意載他“跑路”的司機,多次被拒絕後才找上“中間人”邱家淩,但嫌對方開價1萬8000元太貴。
今年2月20日,周英漢聯絡邱家淩,要求後者安排他從“水路”潛逃,“跑路費”爲1萬2000元。邱家淩開始著手安排,並建議周英漢喬裝成漁夫,帶著釣魚用具上船。
21日清晨,周英漢從樟宜村乘船到烏敏島,在碼頭違法登上陳保德駕駛的摩哆船。船只在前往仄爪哇附近水域時遭攔截。
周英漢落網後向警方承認,他企圖離開新加坡是因爲覺得“高庭案件(城市豐收)不公義也不公平”,還稱“我不想被治罪。”
主控官王守仁副檢察司在開庭陳詞中指出,周英漢計劃在仄爪哇附近換船,續航至馬來西亞,但潛逃計劃最終功虧一篑。周英漢不願坐牢的意圖明顯,其行爲等同于嘗試阻礙司法公正。
參與逮捕行動的警察海岸衛隊隊長藍國華昨早供證時透露,當局在案發當天淩晨5時左右接獲情報,得知一名嫌犯將非法離境,但並不知道嫌犯身份。
藍國華表示,倘若當時沒有及時攔阻周英漢的船,他應該可以順利換船續航,換船位置距離馬國水域僅500米,只是一分鍾航程。
不過,周英漢的代表律師黃恒毅向《聯合早報》透露,辯方的立場是周英漢乘坐的船始終沒有離開新加坡水域,其目的地仍是我國境內,周英漢也沒有搭上第二艘准備前往馬來西亞的船。
涉案的邱家淩、陳保德和負責安排逃跑路線的馬國男子陳金何日前已被治罪,被判監介于半年至27周。
周英漢被捕後開始爲失信案服刑,入獄至今約七個月,昨日出庭時明顯消瘦,面容憔悴,被押入庭室後,對著公衆席上的妻女微笑和打招呼。(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