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服兵役和進行兵役登記是每個適齡公民應盡的光榮義務和神聖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征兵工作條例》和《海南省征兵工作條例》,現將海南省2020年度兵役登記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登記對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18周歲的本省戶籍男性公民(含在本省範圍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非本省戶籍大學生)。當年12月31日前年滿17周歲未滿18周歲的男性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生,本人自願應征的,也應進行兵役登記。大學文化程度24周歲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歲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歲前的男性適齡公民未進行兵役登記的要進行補登。
二、登記時間
2020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三、登記地點
男性適齡公民登錄全國征兵網(http://www.gfbzb.gov.cn)進行網上登記,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記/應征報名表》,攜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學曆證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鄉鎮武裝部進行現場確認,並領取《兵役登記證》。往年已經參加過兵役登記的男青年,應當登錄全國征兵網進行兵役登記核驗。普通高校在校生可在學校所在地兵役登記站進行現場確認或核驗。
四、登記流程
(一)網上注冊信息。登錄“全國征兵網”、點擊“兵役登記”選項,進行實名注冊並真實、完整填寫個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寫完整後,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記表》。
(三)現場確認。青年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記表》,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曆證明)、2張1寸免冠紅底證件照到兵役登記站現場確認。
(四)初檢初審得出結論。鄉鎮(街道)兵役登記站、高校征兵工作站對參加兵役登記的適齡男性公民進行初檢初審,並依法作出應征、緩征、免征和不得征集的結論,填寫《兵役登記證》,並報縣(市、區)兵役機關審核。
(五)發放《兵役登記證》。鄉鎮(街道)兵役登記站、高校征兵工作站將縣(市、區)兵役機關審核蓋章的《兵役登記證》發放給青年。《兵役登記證》作爲有關部門查驗適齡男性公民履行兵役義務的依據。
五、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征兵工作條例》和《海南省征兵工作條例》規定,男性適齡公民拒絕、逃避兵役登記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阻撓公民履行兵役登記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爲的,由當地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按照有關條款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國務院出台的《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對“拒不履行國防義務,拒絕、逃避兵役”等行爲,要進行聯合懲戒,拒不履行後果可能嚴重的,將面臨以下法律懲處:不能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和國有(國有控股)企業等單位招聘,不能出國(境),不能取得畢業證,不能辦理高校入學、升學手續,不能辦理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不能辦理銀行貸款,不能購買機票、高鐵票,不能享受社會保障等,所在單位作爲違法失信記錄記入個人檔案等。
海南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