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部認真看待任何形式的職場歧視,雖然不會將被指雇傭時性別或種族歧視的公司列入監督名單,但若指控屬實,會直接采取實質行動,包括禁止它們爲員工申請工作准證。
人力部高級政務次長劉燕玲在國會針對議員詢問有關政府會否考慮設立監督名單,以對付雇傭時對性別或種族等非國籍因素有所歧視的公司,作出上述答複。
她指出,公司若雇傭時有性別或種族歧視,一般上比較容易證實,當局因此能在無須將公司列入監督名單的情況下,對它們采取行動。
被列入“公平考量框架”監督名單的公司,如被懷疑采取不公平的雇傭方式,包括沒認真考慮聘用本地人,申請就業准證時,會受到嚴格審查,因此處理時間會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