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交局自去年11月起,在一些公共路徑部署流動閉路攝像機測試,研究以此減少個人代步工具違例騎行的有效性。當局沒透露是否已有人在測試中被取締。
陸路交通管理局自去年11月起,在一些公共路徑部署流動閉路攝像機,測試使用電眼取締電動踏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違例騎行的有效性,以及影像分析軟件可否有助辨識並減少這類違例行爲。
個人代步工具近年來在本地盛行,魯莽騎行所構成的安全隱憂也引起多方關注。自今年5月活躍通勤法令生效以來,陸交局執法人員已發出超過3000張勸告單給魯莽騎車者。當局也在5月1日至8月15日之間,取締了超過1300個違例行爲。
交通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明醫生上個月在國會透露,當局已展開流動閉路攝像機測試,研究以此減少個人代步工具在公共路徑違例騎行的有效性。
陸交局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指出,有關測試已從去年11月起展開,但並沒有透露測試地點及是否已有人在測試中被取締。
發言人說:“陸交局會研究測試結果,再評估閉路攝像機和影像分析技術是否能有效配合現有與活躍通勤相關的執法行動。”
公衆:通過公衆教育打造更安全環境
受訪公衆認爲,利用科技加強執法用意雖好,或可讓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更謹慎騎行,但也須通過公衆教育才能打造更安全的步行與騎車環境。
女皇鎮居民黃芸茹(32歲,會計師)在人行道不時會碰上快速騎車的電動踏板車騎士,雖然不曾被撞倒,但她還是會擔心個人安全。
她告訴記者:“電眼若能靈活地部署在經常發生意外的‘黑區’,相信能起到阻嚇作用,讓騎士更謹慎。但當局畢竟不能在所有地方都有電眼或執法人員,通過公衆教育讓騎士意識到安全騎車的重要性更爲關鍵。”
在亞曆山大一帶上班的吳廣輝(28歲,技術人員)平時會騎電動踏板車到辦公室附近用餐,他受訪時說:“知道有電眼在取締違例行爲,我自然會格外小心,這與在路上開車知道前方有測速攝像機是一樣的。不過,我不知道新儀器長什麽樣,或在哪裏部署,所以對我來說沒有太大差別。”
他也說,若當局廣泛使用這類流動電眼,他擔心影像分析軟件是否能准確辨別超速等魯莽行爲,而不會“隨意逮人”。“如果時速限制是10公裏,但我不小心騎11公裏,但並沒有對任何人造成危險,電眼是否會把這個當成違例行爲呢?”
政府規定從明年1月起電動踏板車都須注冊,而車主須利用貼紙明顯標出注冊號碼,方便執法人員辨認,按理也可助電眼確認違例騎士。
專家:單靠電眼取締 無執法人員配合料難行
不過,新加坡國立大學土木工程系教授李德纮博士受訪時指出,流動電眼在技術上相信有一定局限,或難取代執法人員取締違例騎車行爲。
他說:“流動電眼的功能應該不如公路上能辨別車牌的測速攝像機,再說,光線和氣候也都會帶來一定的技術挑戰。如果沒有執法人員在附近配合電眼當場取締違例行爲,相信很難起到預期的作用。”
李德纮建議,當局除了考慮使用科技協助執法,也能在路徑上多添加凹凸紋,讓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騎車時自然放緩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