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與印度尼西亞昨天(10月11日)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雙邊投資協定,印尼總統佐科指出這是印尼自2014年以來簽署的首份雙邊投資協定。
他形容協定將是“未來投資協定的範本”,並希望借協定有助加強新加坡投資者繼續在印尼投資信心。
李顯龍總理昨天在峇厘島與佐科進行非正式峰會,兩人見證我國貿工部長陳振聲與印尼外交部長雷特諾簽署雙邊投資協定,這是兩國在2005年簽署的投資保障協定(Investment Guarantee Agreement,簡稱IGA)于2016年期滿後,第一次簽署更新協定。印尼曾在2014年宣布不會更新與各國的雙邊投資協定,而是要求對新協議展開談判,
投資協定受兩國法律約束,旨在爲兩國的投資和投資者建立標准與規範。
這個協定將加強新加坡公司在印尼運營的保障,讓它們在印尼現有法律上享有多一層保護。與此同時,印尼投資者在新加坡也將享有對等保障。
兩國投資者也可以在國際習慣法(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下獲得公平與公正待遇,以及全面的保護和安全。協定也保障投資者免遭非法征收財物等情況;允許投資者獲得因戰爭、武裝沖突、民事爭議蒙受損失的賠償;以及轉移資本和回報的自由。
兩國投資者也可代表企業,在東道國提交爭議索賠的權利,以及在投資起沖突時入秉國際仲裁庭進行調解。
陳振聲:增強投資者進軍印尼市場信心
貿工部指出,新雙邊投資協定將通過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加強新印經濟聯系與合作。新加坡自2014年以來一直是印尼最大投資者,我國在2017年所實現的投資額達84億美元(116億新元)。”
陳振聲表示,雙邊投資協定將增強投資者進軍印尼市場的信心,加強兩國對維持強勁和可持續經濟的承諾。
他說:“我希望這會鼓勵更多企業進入印尼,讓兩國之間有更多貿易和投資流動。”
本地商會對簽署了雙邊投資協定感到鼓舞。新加坡中小企業商會會長王騰憶認爲,協定將讓新加坡投資者在一個受保護的框架下進行投資。
“印尼這個大國是新加坡的鄰居,它的中産階級人口龐大,是新加坡企業可開拓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