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頻稱“沒有收到文件”,審計師指工人黨市鎮理事會未提供完整資料如會議記錄和往來電郵,以協助審計工作,但辯方律師舉證揭露,市鎮會曾把相關會議記錄電郵給同一審計公司的職員。
代表劉程強等五名工人黨市鎮會理事辯護的高級律師CR拉惹,昨天繼續盤問訴方第二證人、普華永道新加坡(PwC)會計事務所合夥人吳天鵬。PwC在2016年獲白沙—榜鵝市鎮會委任,審查榜鵝東區在工人黨管理期間的財務情況。
工人黨市鎮會2013年接手榜鵝東區後,讓多個市鎮服務項目沿用原本的承包商。但隨著其中四份服務合約在2015年3月底到期,市鎮會未重新招標,而是直接由阿裕尼—後港區的承包商接手提供服務,吳天鵬指這導致市鎮會支付了更高費用。
例如,爲榜鵝東區提供害蟲管理服務的原承包商合約到期後,這項服務直接轉交給了阿裕尼—後港區的承包商Rentokil。PwC追溯了Rentokil在2013年的得標情況,指當時共有三家競標者,工人黨卻選擇頒發合約給開價第二高的Rentokil。
對此,CR拉惹予以反駁。他引述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的宣誓書指出,市鎮會的招標與合約委員會在2013年8月的會議上經討論後認爲,相較于開價最低的競標者,Rentokil的滅蟲團隊無論技術或經驗都較好,也曾成功爲客戶申請到環境局的“滅鼠行動”津貼。
諸如此類的考量都記錄在當天的會議記錄中,但吳天鵬在接受盤問時多次強調,從未見過這份會議記錄。他說:“我們在進行審計時並沒有收到這份會議記錄,以及其他許多文件,雖然我們已經提出要求。”
但CR拉惹之後出示一份電郵記錄,顯示市鎮會職員曾與PwC一名職員接洽,並在對方的要求下發送多個文件,當中包括吳天鵬聲稱沒看過的會議記錄。
對此,吳天鵬先是回應說,電郵可能發給了其中一名職員,他必須在休庭時去查證。他之後告知法官,當時接收電郵的職員已離職,因此無從查證,但他願意接受辯方說法。盡管如此,他仍堅稱自己不記得閱讀過這份會議記錄。
原合約若延期一年
市鎮會可省45萬元
此外,吳天鵬也指招標程序不當的四份合約當中,有兩份原本可要求延期一年,但工人黨卻沒有行使這項權利。
對此,CR拉惹出示另一份電郵記錄,指時任市鎮會主席林瑞蓮曾詢問合約部經理,市鎮會是否有權要求延期,但後者卻告知她沒有這樣的選項。
然而,吳天鵬再次表示,他是第一次看到這份電郵,並且駁斥說,合約部經理的說法是錯誤的,市鎮會當時若是要求延期一年,可節省約45萬元。他也認爲,“延期條款”在這類合約中相當常見,市鎮會理事理應更謹慎地核實合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