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診所總裁試圖賄賂另一家診所的女牙科助理,答應只要她把病人轉介到他的診所,每引介一個病人可得50元,結果賄賂不成,反遭她舉報。
32歲被告奴魯艾紮昨天(10月16日)承認一項提出賄賂的控狀後,被判罰款1萬5000元。
法官下判時說,希望被告汲取教訓,不要再賄賂人。
也是牙醫的被告案發時是Family Dental Centre私人有限公司(簡稱FDC)的董事和總裁。他自2011年4月1日擔任這兩個職位。
根據案情,去年4月,T32 Dental私人有限公司(簡稱T32)的魯迪沙漢醫生接受被告的聘請,答應8月15日加入FDC擔任醫療主任。
魯迪沙漢醫生要求被告考慮聘請他在T32的牙科助理/護士,其中一個是女牙科助理賽吉拉。被告聯絡上賽吉拉,但賽吉拉表示要繼續留在T32,直到年底拿了花紅。賽吉拉並沒有確定是否加入FDC。
5月28日,被告發送WhatsApp短信給賽吉拉,告訴她如果轉介魯迪沙漢醫生的病人給FDC,願意每轉介一個病人付她50元酬勞。被告也叫已加入FDC的前T32牙科助理諾法芝蘭把信息傳遞給賽吉拉。
被告還指定賽吉拉轉介那些想進行牙冠和植牙手術的病人,因爲這類手術收費昂貴,能爲FDC帶來更多收入。
根據案情顯示,魯迪沙漢醫生爲病人進行牙冠和植牙手術,每個病人收費大約介于3500元至5000元。
被告估計魯迪沙漢醫生單是進行這類手術,半年的利潤近5萬元。
賽吉拉不受賄還向管理層舉報
不過,賽吉拉不受賄,拒絕被告的提議,還向T32的管理層舉報。貪汙調查局過後介入調查,最終提控被告。
控方促請法官判處罰款1萬5000元,主控官納維奈都副檢察司說,雖然賄金數額小,但可能帶來幾萬元的利潤。
主控官說,被告在診所的職位相當高,他還把另一個人拉下水,幫他傳遞信息。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他求情時說,他只是想要拉走魯迪沙漢醫生的病人,而不是T32診所的其他病人。此外,他只是通過WhatsApp短信做出提議,並沒有親自去見賽吉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