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法律專業貢獻了半個世紀,廣受司法和法律界敬重的高級法官趙錫燊,昨晚獲新加坡法律學會授予終身榮譽會員和院士名銜。他也是繼建國總理李光耀等之後,第七個授予這項殊榮的重量級人物。
法律學會昨晚舉行30周年晚宴,總檢察長黃魯勝受邀念出贊辭。
趙錫燊(76歲)是當年沒在初級法庭(現爲國家法院)當過法官,就直接擢升到高庭當司法委員的司法人員。他五度重新受委爲最高法院上訴庭法官,次數最多,也是唯一與四位大法官共事過的法官。
撰寫超過600份判詞
他從1989年成爲法律學會的委員,直到2017年,前後服務了28年,是服務年限最長的委員。
根據贊辭,趙錫燊撰寫過超過600份判詞,而他也撰寫最多與其他上訴庭法官意見相左的判詞,比位居第二的法官多了一倍。
趙錫燊當了28年法官,以審案耐性十足見稱,判案果斷卻不失悲憫。他回應贊辭說,他是在1988年當上訴庭法官,一直到1995年才發表第一份不同意見的判詞。
他指出,上訴庭法官在審案前,不會想要與其他法官持不同意見,“反之,我們要尋找共同點,了解各法官的看法以取得共識。不過,有時難免無法達致協議;每次出現這樣的情況,我須花許多時間思考歧見,相信多數的法官也是如此。”
他說,看法分歧時不時會發生,不僅因爲每人看待同套事實可能有所不同,也因爲涉及多方面的法律性質,造成不同的理解。
盡管看法不一,但不會影響他與法官同僚對彼此的尊重或同僚間的平等精神,“我們受委時都宣誓盡忠職守,共同維護法治。”
除了李光耀,另獲頒上述殊榮的包括前副總理賈古瑪教授、新加坡首任首席部長馬紹爾,以及三名前大法官黃宗仁、楊邦孝和陳錫強。
梁振偉成爲首位格林柏傑出年輕律師獎得主
另外,爲紀念去年過世的高庭前司法委員兼知名律師格林柏(Joseph Grimberg),法律學會設立格林柏傑出年輕律師獎,第一名得主是王律師事務所的梁振偉(36歲)。
大法官梅達順說,希望此獎能激勵年輕律師多向格林柏學習,致力于成爲能力強大的律師,並具有高專業德行的典範。
梁振偉執業七年,曾是最高法院的法官秘書和助理主簿。他主要從事民事訴訟和國際仲裁案,常爲刑事被告提供無償服務。
他說,格林柏是新加坡法律界的巨人,能獲得遴選委員會垂青,讓他深感榮幸,“獎項肯定了我的工作,也鼓舞我繼續努力,力求達到獎項的高標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