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美膚品牌丸美董事王曉蒲指本地美容醫生吳勝興誘導她以每股500元的高價購買AMP的股份。吳勝興否認指控,並反告王曉蒲和丈夫未履行合約。
中國美膚品牌丸美(Marubi)老板娘王曉蒲,指本地著名美容醫生吳勝興誘導她投資診所,要她以高價購買股份,卻從中賺取差價。她起訴吳勝興父女做出誤導性陳述,索賠超過3070萬元。吳勝興反訴王曉蒲和她的丈夫毀約。
起訴人王曉蒲是中國知名美膚品牌丸美的非執行董事,她指吳勝興醫生(62歲)對她做出多項誤導性陳述,促使她花3070萬元購買AMP的股份。王曉蒲也指吳勝興與女兒吳明麗(32歲),違反了兩份備忘錄中的條款。

吳勝興是PPP Laser Clinic(簡稱PPP)連鎖美容診所的創辦人,PPP是由Aesthetic Medical Partners私人有限公司(簡稱AMP)經營,而吳勝興父女曾分別是AMP的董事經理及總裁。
辯方否認王曉蒲的指控,並提出反訴指她和丈夫孫懷慶毀約。孫懷慶是丸美的大老板,他在這起民事訴訟中被辯方列爲第三方索償。
案件昨天在高庭開審,代表王曉蒲及孫懷慶的律師團隊來自德尊律師事務所(Drew & Napier),由嚴永權高級律師帶領。
指吳稱每股可賣六七百元 還說500元是“優惠價”
訴方律師馬赫什萊在開堂陳詞時表示,吳勝興爲了引誘王曉蒲投資,在2013年10月15日邀請她到新加坡參觀他的診所,並帶她到他價值百萬元的豪華遊艇。
王曉蒲指吳勝興當時謊稱自己曾以每股600元到700元的價格將股份出售給其他人,而500元的價格是“優惠價”,但實際上吳勝興以往僅以152元至350元出售股份。
兩人在2013年10月21日簽署了第一份備忘錄,協議王曉蒲以每股500元的價格購買AMP的2萬股。
到了2014年,占有AMP一共20%股權的一群小股東打算退股,訴方指吳勝興找上了王曉蒲,希望她能夠買下這些小股東的股份。
王曉蒲聲稱,吳勝興當時指這些小股東只肯以每股450元的價格出售股份,而且根據以往合約,小股東只能將股份出售給吳勝興以後,再轉讓給王曉蒲。
王曉蒲決定購買5萬股,兩人在2014年9月25日簽署了第二份備忘錄,其中列明吳勝興沒有王曉蒲的同意,不得再出售AMP的股份。
但是,王曉蒲在2015年發現吳勝興除了私下將股份賣給其他人,還得知當初他只以350元的價格從小股東購買股份,從中獲利。
父女離開AMP自立門戶被指違反備忘錄
後來,吳勝興與女兒辭去了在AMP的職務自立門戶,訴方指他們因此違反了備忘錄中列明的條款。
代表辯方的律明律師事務所(LVM Law Chambers LLC)的駱維明高級律師否認訴方的一切指控,指吳勝興未做出任何誤導性陳述,也未違反兩份備忘錄中的條款。
辯方認爲,第一份備忘錄中每股500元的價格是合理的價格,吳勝興根本不需要謊稱曾經以更高的價格出售股票。
吳勝興反指王曉蒲毀約,指她沒有完成最後4000股的交易,並且沒有履行承諾在中國發展PPP的品牌。
除了這起訴訟外,AMP目前的經營者及另一家投資公司也向吳勝興父女發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