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升級版自由貿易協定,除了加強指定石油化工産品的原産地規則,以及讓本地企業更容易直通中國法律、海事和建築服務領域,也加強投資保護、海關程序、貿易便利化,並在電子商務、競爭和環境等領域展開新合作。以下是升級版協定的內容摘要:
商品貿易
●加強原産地規則,讓新加坡更多石油化工出口品在進入中國時獲得優惠關稅待遇資格
●設立原産地電子數據交換系統
服務貿易
●在上海自貿區設有辦事處的新加坡法律事務所可與同在自貿區的中國法律事務所組成商會,爲中國各地客戶提供國內和國際法律咨詢服務
●新加坡船務公司可在滬、粵、津、閩的自貿區重要港口城市組建獨資外企,或掌控擁有多數股權的外企
●設于上海自貿區、蘇州工業園區、天津生態城或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範項目的新加坡建築公司可在這四地接手聯合建築工程
●新加坡向中企開放航空運輸、速遞和環境領域
投資
●加強新加坡投資者在中國的投資保護,包括建立更完善的投資者與國家爭端解決機制。新加坡投資者也將在最惠國待遇下,從中國給予外國投資者的優惠待遇中獲益
經濟合作
●加強新中在“一帶一路”倡議下,在基礎設施聯通、金融聯通和第三方合作等方面的合作。
協定增添新章節
●競爭:共同在執行競爭法時遵守透明、不歧視、程序公平等原則
●環境:共同致力以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方式,促進經濟和貿易發展
●電子商務:共同讓企業電子商務更便利,並通過網上消費者保護和個人資料保護等措施,保護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