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冒充建屋局人員,原本計劃以上門調查爲名打搶鄰居,但見到鄰家一對年幼姐妹後色心大起,他先誘騙16歲姐姐回家性侵,得逞後仍不滿足,持刀恐嚇姐姐撥電騙12歲妹妹上門,再對妹妹百般蹂躏,兩姐妹受困屋內超過兩小時。
現年53歲的清潔工昨早在高庭承認31項控狀,其中27項涉及性侵兩姐妹的罪行,其余包括假冒公務員、嚴重性侵、嚴重非禮、企圖強奸、蓄意傷人、非法禁锢,以及拍攝涉及未成年者的猥亵影片等。
這起嚴重性侵案發生于去年5月6日,在中區一帶某組屋單位內。單身的被告與受害姐妹是鄰居,住在她們樓上的單位。爲保護受害人,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
控方披露的案情顯示,事發當天早上,賦閑在家的被告萌生打搶歹念,決定假冒建屋局人員,以檢查水供爲名進鄰居家搶劫。他換上長袖黑色上衣和短褲,戴著帽子下樓尋找“獵物”,可是每當他詢問水供問題時,鄰居都說沒事,不必檢查。
被告之後去到兩姐妹住的單位,他告訴前來應門的妹妹,有人投訴她們丟垃圾下樓,兩姐妹的母親否認,被告于是離開,但心中開始盤算另一詭計。
不久之後,他持文件夾返回同一單位,騙說須請一人下樓幫他簽署官方文件,姐姐自告奮勇跟下樓,被告似模似樣拿出文件給姐姐簽,然後要求姐姐跟著他前往另一個鄰居的單位。
事實上,被告把姐姐帶回自己的單位,當時是上午10時余。進屋後,被告鎖上大門並掏出刀子威迫姐姐與他性交。
姐姐急中生智,反問被告可否使用安全措施,被告于是拿出一顆抗生素藥丸,騙說是避孕藥,要姐姐吞下去。姐姐卻指藥丸太大顆,要求被告幫她搗碎方便服用。她趁被告去廚房時沖向大門,不料被告及時追上把她撲倒在地,並大聲叱喝:“你要我現在殺了你嗎?”
他把姐姐拖回客廳,在地板上對她做出各種猥亵行爲,包括用手指性侵不同身體部位,姐姐一邊喊痛一邊忍受。
被告得逞後意猶未盡,持刀威脅姐姐撥電給妹妹,騙妹妹拿手機上來給她。
中午12時余,妹妹去到被告家,被告恐嚇要傷害姐姐,妹妹立即哭說很愛姐姐,不願看見她受傷。接著,被告企圖強奸妹妹,再對她做出嚴重性侵、口交和非禮等行爲。
妹妹遭性侵時,姐姐在旁驚呆望著,被告卻告訴她:“你看著我對妹妹做這些事情,這不太好。”他接著指示姐姐去廚房煮面。
警方上門 被告還恐嚇姐妹不准亂說話
被告性侵妹妹後,姐姐把煮好的面端給他吃,並向被告借用手機查看功課。她偷偷聯絡中學同學的聊天群組求救,其中一名同學立即報案。當時姐姐被困在屋內已長達四小時,妹妹則約兩小時左右。
下午2時38分,警方抵達被告住家單位外,被告察覺後立即把兩姐妹鎖在廁所內,姐姐大叫希望能引起注意,結果遭被告用三根手指塞住嘴巴。
被告抽出手指後,姐姐告訴他,只要他肯放兩姐妹走,她們會告訴警方被告是在和她們玩耍。被告同意放人,但他警告姐妹倆不准亂說話,否則事後找她們算賬。兩人走出單位後,姐姐把真相告訴警方,被告立即被捕。
控方在判刑陳詞中指出,受害姐妹至今仍飽受心理與精神創傷,姐姐也對于牽連妹妹感到愧疚。被告是一個無可救藥的罪犯,曾犯下各種重罪,包括綁架與性侵男女孩童,即使被判坐牢和鞭刑後仍不知悔改。
控方籲法官重判被告嚴重性侵罪名下最長的刑期,即長達20年的預防性監禁。案展下月17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