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衛生學院針對400名14歲至35歲到專科診所求診的病患進行的調查顯示,近六成受訪者過去一年內自殘至少一次,當中32%企圖自殺。他們平均在16.5歲開始自殘。此外,自殘行爲在14歲至21歲受訪者更常見,占72.8%。
備受精神問題困擾的青少年與女性病患,更傾向以自殘如割傷皮膚的方式來發泄與調節情緒。
心理衛生學院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期間,針對400名14歲至35歲到專科診所求診的病患進行一項問卷調查,了解他們是否有意識地自殘和自殘頻率、何時開始自殘和是否企圖自殺等。
調查結果顯示,近六成、相當于235名受訪者過去一年內自殘至少一次,當中32%企圖自殺。他們平均在16.5歲開始自殘。此外,自殘行爲在14歲至21歲受訪者更常見,占72.8%,22歲至35歲的自殘者則占45.9%。
常見的自殘行爲包括打傷自己、割傷皮膚、咬傷和抓傷口。
令人擔憂的是,在11項自殘行爲中,除了文身,其余自殘行爲都有兩三成受訪者表示,過去一年來自殘超過11次,意味著他們每月平均自殘一次。
研究員:自殘是求助信號
這些病患給予的自殘原因包括調節負面情緒(66.2%)、抒發麻痹或空虛感(64.3%)、自我懲罰(59.1%)、通過痛覺重獲活著的感覺(53.7%)和放松心情(47.2%)。
領導這項研究的心理衛生學院研究員莎紮娜(Shazana Shahwan)告訴《聯合早報》,自殘常被誤認爲是博取他人注意,但事實上這可能是一種求助信號。
莎紮娜說:“自殘行爲說明他們在生活中遇到問題,年輕人可能感到焦慮。若不及時介入,他們會更常自殘,因爲這能讓他們快速減輕負面情緒。若及早找出問題,能避免自殘成爲生活一部分,並且教導調節情緒的方式,阻止心理問題惡化。”
除了青少年和女性,曾遭虐待的受害者和有抑郁問題的病患也會傾向自殘。這些虐待指的是肢體、情緒或性虐待,以及生理或情緒上的忽視。
調查結果也顯示,與打傷自己相比,青少年與女性更常出現割傷皮膚的案例。換言之,年輕女性或更傾向割傷自己來發泄。
本報日前報道,一名已婚華族技工被控兩次在榜鵝一帶的組屋住家強奸當時僅14歲的親生女,最終判監26年鞭打24下。受害人遭強奸後,男友發現她不開心,手臂上出現一道道自殘痕迹,才揭露受害人父親的獸行。
心理衛生學院成長階段精神科主任、高級顧問醫生王仕豪副教授解釋,女性通常會選擇以割傷這種被視爲較不引人注意的方式來抒發情緒,不像男生通過發脾氣或打架來宣泄。“她們在感到傷心、抑郁或生氣時,或許不常向人傾訴,就選擇以割傷皮膚來宣泄。對她們來說,自殘是一種調節情緒的方式,也被視爲一種自我懲罰。”
若未及時治療,這將影響她們日後的人際交往,在交朋友或找伴侶方面遇到困難。
王仕豪提醒,不是所有虐待案例的受害者都會出現自殘,一些自殘案例也可能爲了自我表現。父母應該與孩子好好溝通,找出問題所在加以解決,若有必要就應該與學校輔導員合作,了解孩子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