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口供不一致
2010年,37歲散工被指性侵、強奸親生女長達10年,判監29年,鞭打24下。
2012年,他向終審法院上訴後成功,五項罪行全部撤銷,無罪釋放。
他在審訊時,指19歲的長女本身行爲不檢點才誣告他。
上訴庭裁決親生女口供不一致,控方舉證不成功,推翻高庭的判決。從被捕到判刑,散工前後在牢裏關了近三年。
②三司推翻高庭裁決
宜家前經理從有罪到無罪到有罪。
宜家(IKEA)新加坡特許經營商前餐飲經理龍家寶(譯音),被指前後80次接受共234萬多元賄金。
2013年2月,他在國家法院被判貪汙罪成,坐牢98周和須交出相等于賄金的罰金。
同年9月,他上訴高庭後,改判無罪。
2014年11月,控方將案中的法律問題提交終審法院審理,終審法院推翻高庭裁決,恢複被告的罪名和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