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爲了一個“貪”字,負責處理政府機構購買車輛事宜的營業代表,利用警察部隊、民防部隊和關稅局的名義向自家公司兌換積分,約七年內以積分換取禮券,再以禮券換得總值5000余元的汽車保養檢修和車輛接送服務,結果如今被判坐牢六周。
被告李偉民(39歲)昨天承認三項觸犯濫用電腦和網絡安全法令,以及20項欺騙和一項企圖欺騙控狀。
被告案發時在陳唱國際(Tan Chong International)當營業代表,負責處理政府機構購買車輛的事宜。這些政府機構包括警察部隊、民防部隊和關稅局。
2010年,陳唱推出“雙重獎勵”計劃(DuoRewards)。在計劃下,顧客可以上網設立賬號,然後以每1元獲取一個積分的方式累積積分,這些積分可以用來兌換禮券,而禮券是郵寄到賬號上的地址。顧客可用禮券向陳唱或其他附屬公司換取汽車保養檢修服務或車輛接送服務等。
被告心起貪念,沒有通知警察部隊、民防部隊和關稅局有關的獎勵計劃,反而在2010年7月至9月間,未經許可分別以它們的名義上網設立三個“雙重獎勵”賬號。
爲掩人耳目禮券郵寄父母家
被告在民防部隊和警察部隊的賬號中填入父母的地址,這樣禮券便會郵寄到父母的家。被告不敢用自己的地址,因爲他是陳唱公司的職員,擔心被識破。被告也使用自己的私人電郵作爲通訊地址。
案情顯示,被告利用警察部隊和民防部隊的“雙重獎勵”賬號累積積分,並在2010年至2017年間,利用積分換取禮券,再用禮券換取總值5000余元的汽車保養檢修和車輛接送服務,前後共21次,但其中一次無法得逞。
2017年9月,提供車輛接送服務的Downtown Travel一名職員在處理被告的要求時,發現禮券跟警察部隊的雙重獎勵賬號有關,于是通知陳唱。陳唱職員向警察部隊查詢,才知道它們並未設立賬號。
警方于11月3日接獲報案後展開調查,同月16日逮捕被告。被告事後全數償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