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知情者透露,陸交局有意委任約五家授權出口商幫忙處理報銷車出口事宜。出口商可向客戶收取費用,但須爲這些報銷車負起全責,若車輛下落不明,可能得面對處分。今年6月,陸交局在全島展開的執法行動中,起獲了120輛報銷後逾期未出口或拆卸的車輛。
本應壓成廢鐵或出國到國外的報廢車輛,被人悄悄“還魂”出現在本地公路上繼續使用,有些甚至走私到馬來西亞轉售,當局發現現有的報銷車出口程序存有漏洞,探討推出新計劃,杜絕車商虛報資料的問題。
陸路交通管理局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證實,正探討推出“授權出口商計劃”(Authorized Exporters Scheme),該局爲此發出信息征詢書(Request For Information,簡稱RFI),征求業內人士對新計劃的看法和建議,並了解業界關注事項。
發言人透露:“自今年初以來,陸交局已向選定機構和業界夥伴,就檢討現有的出口程序展開咨詢,以確保汽車報銷後,根據所呈報殺車或出口。”
陸交局表示,早前的咨詢活動獲得利益相關者正面的反饋,因此當局決定征詢其他業內人士對“授權出口商計劃”的看法和建議。在這之後,若有任何調整,將會對外公布。
根據信息征詢書,陸交局希望業界人士能探討方案,協助當局更好地監管報銷車,包括確保報銷車在規定期限內出口,以及車商據實呈報及提供相關文件。
據知情者向本報透露,陸交局有意委任約五家“授權出口商”,授權他們幫忙處理報銷車出口事宜,出口商可向客戶收取費用,但須爲這些報銷車負起全責,若車輛被發現下落不明,可能得面對處分。
今年6月,陸交局在全島展開的執法行動中,起獲了120輛報銷後逾期未出口或拆卸的車輛。
在2007年至2017年間,本地報銷車輛總數每年平均約7萬輛(包括各類車),其中約七八成出口到國外。過去幾年來,隨著越來越多舊車擁車證滿10年壽命,殺車率也明顯提高,今年上半年報銷的汽車約有3萬8000輛,約有86%呈報出口海外。
陸交局規定,車輛報銷後的一個月內,車主或車商須提交文件證明車子已壓成廢鐵或出口到國外。
若車商需更多時間處理報銷車,可把車停放在汽車出口處理區(Export Processing Zone),再向當局索回剩余擁車證回扣和特惠附加注冊費(PARF),不過須在一年內把報銷車轉賣到國外市場。
私運到馬國報銷車 每年“成千上萬”輛
然而,業內人士透露,有些車明明已呈報送到了汽車出口處理區,陸交局也支付了PARF,可是之後卻發現報銷車竟還繼續開上新加坡公路。好些報銷車也被私運到馬來西亞,據業界估計,每年有“成千上萬”輛。按照現有條規,馬國不允許進口新加坡的10年報銷車。
汽車出口處理區是陸交局在2003年推出的,原本共有12個,如今已減至兩個。目前還不清楚“授權出口商計劃”是否會完全取代這項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