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經過近三個月評估後,判定職總創優企業合作社收購Kopitiam集團的交易不會影響熟食價格和攤位租金競爭性。
競消委提出三大理由
一、兩家業者直接經營的熟食攤位不多,食物價格面對激烈競爭
職總創優企業屬下的職總富食客合作社(NTUC Foodfare)和Kopitiam直接經營的熟食攤位非常少。
這些攤位在自家經營的小販中心、咖啡店及食閣中仍會面對其他攤位競爭,單是這方面的競爭就已足夠。
此外,就算加上飲料攤位,在兩個業者經營的餐飲場所方圓500米內,它們掌握的市場份額也遠低于20%,不足以構成削弱競爭的威脅。
按照競消委的指導原則,只有兩種情況會拉響警報:一、合並後市場占有率達40%或以上;二、合並業者的市場占有率介于20%至40%,與此同時所在範圍的最大三個業者總份額達70%或以上。
二、經營的熟食中心不多 不足以影響小販攤位租金
本地目前有114座小販中心,包括107座現有的和七座建于2011年之後的新小販中心。
在這方面的業務,競消委認爲,富食客和Kopitiam重疊的部分是旗下所經營的新小販中心。目前富食客經營三座新小販中心,Kopitiam則只有一座。換言之,兩個業者共經營四座新小販中心,只占了全國小販中心的極少數。此外,業者也受國家環境局監管,因此不太可能大幅度削弱小販攤位租金的競爭力。
三、種種大環境因素讓合並業者無法操縱咖啡店和食閣攤位租金
競消委列舉的因素如,富食客和Kopitiam不是彼此最接近的競爭對手。它們還面對口福集團、福將食閣(Food Junction)、大食代(Food Republic)等多個業者的競爭。
咖啡店和食閣攤主有議價能力,他們能選擇到其他地區的咖啡店和食閣營業。
政府機構可通過定期檢討,劃定更多地方讓業者設立咖啡店和食閣。現在一些購物中心業者也在商場內騰出更多空間設立餐飲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