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債公司董事醉酒開車,本想要從惹蘭蘇丹開回義順住家,卻上演了三小時的公路驚魂。期間,他開著的寶馬轎車,除了擦撞另一輛車子後沒停下,還四次把車停在路旁打瞌睡,甚至兩度逆向駕駛。
今年34歲的被告陳凱祥(譯音)一共面對三項控狀。控方以一項觸犯交通法令,以及一項魯莽駕駛危害他人性命的罪名加以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他上個月認罪後,本周一(4日)被判坐牢10周,吊銷執照四年。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7年11月28日晚上,到惹蘭蘇丹的一家酒吧喝了五杯威士忌後,晚上9時左右駕駛他的寶馬車准備回義順住家。
根據他車上的行車記錄器,他在晚上9時23分從尼诰大道開進巴耶利峇快速公路後,與另一輛汽車擦撞,但他並沒有停下來。
過後,他從泛島快速公路駛入中央快速公路途中,撞上路堤。他在晚上9時32分昏昏欲睡,將車子停在中央快速公路的路肩,在車上呼呼大睡。
兩名好心駕車人士路過,在晚上9時55分叫醒他,他繼續開車,駛進宏茂橋3道,停在一個交界處睡著。
不久後,他被後方的車輛鳴笛吵醒,不知何故立刻右轉,反方向行駛了50米。
被告後來在附近繞圈圈,一個小時後把車停在曼德裏弄(Boundary Close)的停車場,在那裏睡了約半小時。
他在晚上11時40分開到中央快速公路,在往市區方向行駛時,在最左邊車道逆向行駛,一名駕車人士見狀報警。
呼氣測出 比法定酒精含量高一倍
被告逆向行駛約800米後,在晚上11時44分將車子停在路旁再次睡著。這是他在路程中第四次睡覺。警方在晚上11時50分找到被告,立刻將他逮捕。
他被逮捕後,警方檢測出他每100毫升呼氣含有67微克酒精,比法定的35微克高出一倍以上。
代表律師求情表示,被告當時已經完全醉得不記得發生了什麽事情,雖然被告的行爲危險,但所幸整起事件中沒有造成任何傷亡。
律師透露,被告已婚,育有一名孩子,是家裏的經濟支柱,希望法官能夠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