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建議委任主管當局,爲科技公司和相關網絡中介機構制定行事准則,並詳細說明行事准則將涵蓋的三大範圍。
科技公司將受行事准則的法律約束,必須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平台遭人濫用,遏制網絡假信息的散播。沒有遵守行事准則者或面對處罰。
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建議委任主管當局爲科技公司和相關網絡中介機構制定行事准則,並詳細說明行事准則涵蓋的三大範圍。
加強數碼廣告透明度
其中是加強數碼廣告的透明度。在本地傳播的付費內容如果是爲了達到政治目的,科技公司必須向公衆披露有關內容贊助商的身份,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科技公司也應采取措施預防虛假賬戶和機器人程序的濫用,以及確保有關網絡平台減少推送假信息,尤其是那些被確認爲假信息源的網站,或已接獲政府更正指示的貼文。
主管當局將采取具有針對性和漸進式的方式,確保科技公司遵照行事准則,落實足夠的機制和程序,而不是針對每項違規行爲進行處分。
如果科技公司沒遵守行事准則,主管當局會先與對方溝通,必要時才發出遵循通知。收到遵循通知的公司若不改進,可面對罰款最高100萬元。個人則可面對罰款最高2萬元,或坐牢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昨天(4月1日)受訪時說,多國政府與科技公司交涉主要面對三大問題,即壟斷控制、隱私問題和有害網絡內容。
新加坡的方案側重在有害內容,政府可通過立法就這些內容進行更正,個人則有權通過修訂後的防止騷擾法令獲得更正機會。
本地時政網站慈母艦(Mothership)發文告說,該網站自六年前開始運作以來,一直實行公開透明的更正作爲編輯政策;即使報道出錯,也不會“靜悄悄刪除錯誤”,而是會突出更正,通知讀者有關文章原來不准確的地方。
“我們相信新加坡受衆擁有良好的判斷能力。對假信息更強大和持久的應對策略不是消除它,而是用相反的想法和更具吸引力的信心來糾正它。”
尚穆根補充說,人們基本上必須爲大局著想,思考是否可允許任何人爲了追求利潤來損害國家。“作爲一個政府,我們對國民負有保護社會的責任。”
通訊及新聞部長易華仁則說,社交媒體和科技不斷發展,立法並非萬無一失,但政府希望這些措施會對推動網絡平台的監管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科技公司已談到社群標准,這些措施將有助于它們更多地關注這些標准,以及需要采取的行動來維護標准。”
然而,谷歌和行業協會亞洲互聯網政策組織(Asia Internet Coalition,簡稱AIC)受詢時,對于政府沒有就法案進行全面和透明的公共咨詢表示失望。它們接下來將研究法案,才決定下一步。
AIC董事經理傑夫·佩恩(Jeff Paine)重申,立法不應是解決網絡假信息的首要方案。他也形容新法案爲“至今影響最深遠的”,擔心讓政府全權決定信息的真僞,可能剝奪言論自由,對新加坡乃至全球造成嚴重後果。
對此,易華仁強調,政府將繼續與科技公司保持溝通,共同落實法律規範,以及立法以外的措施,如公共教育。
面簿則感謝政府就網絡假信息問題與它進行密切磋商,並支持平衡的管制,但對于賦予政府權力指示科技公司刪除內容和推送辟謠信息,它有所保留。
面簿亞太區公共政策副總裁西蒙·米爾納(Simon Milner)說:“給予人們自由和安全地表達自己的空間對我們而言很重要,我們有責任處理任何政府要求,仔細和周到地刪除所謂的虛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