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仇恨與冒犯性言論應劃清法律底線,以防止相關言行延燒,導致社會動蕩,但進一步立法制裁滋事者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廣大群衆應挺身譴責周遭個案,透過群體聲勢遏止這種惡劣風氣衍生。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前天在國會發表部長聲明,闡述政府對于限制仇恨言論以維系我國種族與宗教和諧的立場,對于是否有必要制定針對性法令應對相關問題,受訪議員和學者發表了上述看法。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慶文受訪時指出,在這個社交媒體受廣泛使用的時代,仇恨言論能迅速在社會蔓延並傳開,挑起不必要的情緒,嚴重的話還可能引發族群間的沖突。
他說,按現有法律,當局可按個別情況,援引包括煽動法、內安法、刑事法典或維持宗教和諧法等法令,對滋事者采取行動,而爲了避免人們遊走灰色地帶,政府有必要進一步闡明立場並爲仇恨與冒犯性言論明確定義。
“現在網絡充斥著可挑起仇恨的言論,其中不少源自海外,政府須指出哪些內容在外國或許能被接受,但在多元文化的我國會構成不當言論。”
裕廊集選區議員拉哈尤·瑪贊表示,贊同執法當局爲仇恨與冒犯性言行劃清法律底線以起阻嚇作用,而清楚列明這類不當言論的定義及範疇,將有助確保我國維持開放且具建設性的言論空間。
透過教育加強國人認知
尚穆根在部長聲明中說,仇恨言論現被定義爲“任何意在傳播、煽動、宣揚或合理化種族仇恨、排外主義或其他仇恨心態的表達形式”,我國嚴禁仇恨言論,會迅速勸阻發表言論者,內部安全局也會根據言論的嚴重程度和潛在後果采取行動。
他強調,發表聲明並提出動議以給予議員時間發言,不是爲了要特別立法制裁仇恨或冒犯性言論,主要意義在于讓民衆了解政府的立場以及對待相關課題的處理方式與態度。
對于如何應對仇恨言論帶來的挑戰,陳慶文建議當局考慮推行類似于近年來倡導全民防恐意識的運動,透過教育加強國人對仇恨言論的認知,也借此進一步加強社會的凝聚力與韌性。
他說:“政府意識到散播仇恨言論的趨勢將繼續存在,須致力于避免這個現象正常化,但立法制裁往往針對已發生的事件,不能減輕已造成的傷害。”
“仇恨言論散播者除了要得到他人的支持與認同,也希望激起他人反擊,制造漣漪效應。廣大社群若對這類舉動和內容的用意有較深層的了解,便能站出來予以譴責並遏止滋事者的言行,同時緩沖族群間的誤解。”
擔任新加坡制造商總會會長的官委議員符標熊說,尊重各個族群及不同宗教與文化是國人一貫的生活方式,也是做人的基本道理,作爲雇主的他因此要求員工爲自己的言行負責。
“現在的企業不再只注重拼業績,也講究優良企業文化和素養,有完整的條例確保員工符合要求。對于散播仇恨言論的員工,即使不受特定法律的制裁,雇主有權評估這名員工的價值觀是否和公司的理念相符,若發現他不是適合人選,應請他另謀高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