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立法對付網絡假信息時,應公平對待被指示更正或撤下信息的個人及網絡平台。國會副議長張有福認爲,既然政府有權迅速介入,接收相關指示者在向高庭上訴時也應獲得加速審理。
我國去年初成立10人國會特選委員會,以更好地理解和應對蓄意散播網絡假信息問題所造成的威脅。張有福當時擔任主席,並領導特委會于同年9月將涵蓋22項建議的報告提呈國會。
他昨天(4月7日)接受《聯合早報》采訪,針對上周在國會提出一讀的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說,他仍在細讀法案,以確認它是否符合特委會報告的精神。“目前爲止,它符合其中一個建議重點,即政府不能是假新聞的唯一鑒定者。盡管新法案賦予部長權利,迅速采取措施以維護國家利益,但高庭可對其決定進行審核,而不是由政府全權定奪。”
但也有批評人士提出,市井小民若想推翻政府指示,須經由司法程序,而這或許是冗長、昂貴且繁雜的。對此,張有福同意應允許心有不甘者盡快做出申訴,而不是讓他們耗費數年和上千元庭費來打官司。“既然部長有權迅速介入,要求個人或網絡平台更正或撤下信息,那另一方上訴時也理應獲得加速審理,以確保公平。”
張有福也強調,22項建議的覆蓋面廣,立法只是其中之一。“其他政府部門也已在逐步實施其余建議,例如,教育部推出計劃,教導學生如何核查事實,而不是對網絡信息照單全收。”
工人黨交流會談新法案
另一方面,工人黨前天在芽籠路總部針對新法案舉行媒體交流會,聚焦法案是否賦予部長太大的權力去判定信息的真僞。
約兩小時的討論奉行查塔姆宮規則(Chatham House Rule),即不能透露發言者身份。
工人黨在交流會上,向《聯合早報》等主流和網絡媒體共10名記者介紹該黨對假信息法案的看法並聽取意見。代表工人黨出席交流會的有秘書長畢丹星,及媒體小組正副主席吳佩松和貝理安。
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也是特委會成員之一。
交流會也討論了是否要每月或每季度針對須更正或撤下假信息等問題發表專業看法,以及法庭可如何扮演中立仲裁者的角色等。
國會預料在下月就法案進行二讀和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