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補習教師陳家燕在2016年10月19日至24日期間,與他人共謀,協助六名外籍學生在O水准考試中作弊,欺騙新加坡考試與評鑒局。她對27項共謀教唆欺騙的控狀,直認不諱。
新加坡不能成爲只要有錢就能買成績的國家。——葉耀祖法官
女補習教師共謀協助六名中國籍考生在O水准考試中作弊,昨早(4月15日)在國家法院被判坐牢36個月。
葉耀祖法官下判時表示,被告的行爲诋毀全國師生及家長爲考試而付出的努力,他更義正辭嚴地表示:“新加坡不能成爲只要有錢就能買成績的國家。”
這名女補習教師是陳家燕(33歲)。她被指在2016年10月19日至24日期間,與他人共謀,協助六名外籍學生在O水准考試中作弊,欺騙新加坡考試與評鑒局。她對27項共謀教唆欺騙的控狀,直認不諱。
案情顯示,被告等同夥的作弊方式是在考試當天,協助六名學生將有藍牙設備和肉色的入耳式耳機藏起來,並將手機藏在衣服底下。
被告同時也報考相關科目,以考生的身份混進考場,用手機將考卷傳送給同謀們解答,過後再把答案傳給六名學生,協助他們在數學、英文、物理和化學的考試中作弊。
作弊案曾成爲國際新聞
被告去年認罪後,主控官以及陳家燕的代表律師昨天在庭上對于刑罰做出陳詞。雙方意見分歧,主控官認爲被告必須坐牢36個月,而律師則懇請法官判刑18個月。
主控官指出,被告利用高科技長時間作案,事情被揭發後還成了國際新聞,嚴重影響我國清譽,希望法官判她坐牢36個月。
代表律師則認爲,事情沒有如控方描述般嚴重,被告的罪行,跟在進行個人體能測驗(IPPT)或考駕照時作弊的行徑相同,都在欺騙政府單位,但刑罰卻比控方的要求低很多,若按照這些前例判刑,18個月的刑罰比較適合。
葉耀祖法官並不認同律師的說法,他指考O水准有別于個人體能測驗和考駕照,它會影響考生的一生,若讓其他考生知道身邊有人花錢過關,他們肯定不會服氣。
法官在庭上指出,他決定判決的最大考量是阻嚇其他人犯下同樣的罪行,認爲如果不阻止作弊行爲,我國學生的成績或許會在國際上受到質疑,後果不堪設想。
他指出,在科技發達的時代,要在考場上作弊並不難,因此希望通過嚴懲被告傳達強烈的阻嚇信息。
法官一度在庭上感慨地說:“難道我們真的連考場上都要設立金屬探測器嗎?”
被告通過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並非爲錢犯罪,她16歲就認識主謀傅媛聶,多年來都活在主謀的“魔爪”下,但她被捕後“清醒”,後悔所作的一切,也重新得到家人的支持,希望法官能夠輕判。
法官指出,被告犯罪前是有選擇的,既然踏出第一步,超過了底線,就必須被懲罰。
除了陳家燕認罪以外,案件中的其他三名同謀,包括教育中心的“實質校長”傅媛聶,補習教師傅敏和中國籍的馮日文都不認罪,案件還在審理中。(人名譯音)